我穿过来时,正跪在法场上。
冰冷的雨水混着泥腥气,贴着皮肤往骨头里钻,我听见监斩官拖长的尾音:“……林氏余孽,林漱,斩立决!”
三秒钟,我弄清了三件事:第一,我穿书了,穿成了男女主爱情路上最惨的垫脚石,全家被男主搞得家破人亡,马上就要轮到我自己。第二,女主会在这时“无意”路过,对我产生一丝“怜悯”。第三,深情男二会为了讨好女主,将我从法场上救下,从此开启我被男女主反复折磨、最终死状凄惨的悲惨下半生。
我不想死。
所以,当那把沾着前人血迹的鬼头刀举起时,我没有像书中那样麻木等死,而是用尽全身力气,朝着人群中那个身着银甲、神情落寞的男人,发出了一声沙哑的、带着血腥味的哀鸣:“二殿下!救我!”
全场寂静。
所有人的目光,包括即将落下的屠刀,都停在了城楼下那个格格不入的身影上——宁王,慕容澈。
他是这本书里最大的变数,最疯的舔狗。他爱女主苏清越爱到愿意为她付出一切,包括性命。我知道,此刻苏清越就在不远处的茶楼上,与男主萧恒上演着岁月静好的戏码。她会看见这里发生的一切。
慕容澈的眉头紧锁,他显然不认识我。
我必须在三秒内,给他一个救我的理由。一个与苏清越有关的理由。
“二殿下!”我再次嘶吼,声音凄厉如杜鹃泣血,“我知道苏小姐的下落!我知道谁要害她!”
这句话,像一根针,精准地刺入了他的心脏。
慕容澈的眼神瞬间变了。那双原本只在望向苏清越时才会发亮的眼睛,此刻死死地锁住了我。他不在乎我是谁,不在乎我犯了什么罪,他只听到了三个字——“苏小姐”。
屠刀,终究没有落下。
我被他的人从法场上带走,像拖走一只死狗。路过那间茶楼时,我抬起头,隔着雨帘,我清晰地看见了窗边那对璧人。苏清越秀眉微蹙,带着一丝悲天悯人的不忍,而太子萧恒,则用一种看待蝼蚁的、冰冷的眼神,俯视着我。
就是这眼神。
我阖上眼,将这淬了毒的眼神,刻进了灵魂最深处。
2
宁王府的地牢,比法场的雨水更冷。
慕容澈站在我面前,居高临下,俊美的脸上没有一丝温度。“说吧,你都知道什么。”
我知道,这是我唯一的机会。说错一个字,我就会变成一具真正的尸体。
“回殿下,臣女……臣女在狱中,曾听狱卒闲聊。”我垂着头,声音抑制不住地颤抖,扮演着一个惊魂未定的少女,“他们说,太子殿下……似乎对苏丞相近期的所作所为极为不满,打算……打算在下月初三的春日宴上,寻个由头,让苏家丢个大脸。”
我说的,是书中的第一个小高潮。男主萧恒为了打压异己,故意在春日宴上设计,让苏清越的父亲、当朝丞相苏振被一道策论难题问住,当众出丑,苏清越则挺身而出,以一首惊才绝艳的诗为父亲解围,从此名动京城,也让男主对她刮目相看。
这是属于他们的爽点,却是苏家的一个不大不小的污点。
而我要做的,就是把这份荣耀,亲手送到慕容澈手里。
慕容澈的眼神里充满了怀疑。“凭你,能知道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