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的夏天,我拖着半旧的行李箱站在重庆大学门口时,嘉陵江的风正裹着湿热的水汽扑在脸上。
作为北方某高校派来的交换生,我对这座被称为“火炉”的城市充满了陌生的敬畏——这里的楼是长在山上的,路是拧着麻花的,连空气里都飘着挥之不去的火锅底料香。
我学的是中文,被分到了古典文学系。系里三十多个学生,只有我一个北方人。
第一次在阶梯教室听见老师用川普讲《楚辞》,“纫秋兰以为佩”被念成“认秋兰以为佩”,我握着笔的手顿了顿,悄悄在笔记本角落画了个问号。
1.
学校分给我的宿舍在老校区,七拐八绕的坡坎尽头,一栋爬满爬山虎的红砖楼。
六楼,没有电梯,每天爬上爬下时,膝盖都会发出细碎的抗议。
同屋的室友是本地人,叫林小满,笑起来有两个浅浅的梨涡,总爱分我她妈妈做的泡椒凤爪。
“苏哲,你听嘛,楼下那家小面摊凌晨三点都有人排队。”
小满一边往我碗里夹海带丝一边说,“重庆的夜生活才刚开始哦。”
我确实见识了这座城市的昼夜颠倒。
晚上十点,宿舍楼下的烧烤摊正烟雾缭绕;
午夜十二点,解放碑的霓虹依旧晃眼;
凌晨两点,路边摊的老板还在吆喝着“凉糕冰粉”。
对习惯了北方七点后街道空空荡荡的我来说,这样的热闹既新鲜又让人不安。
为了节省开支,我很少在食堂吃饭。
每天上完晚自习,会沿着蜿蜒的坡路走到街角那家24小时营业的罗森便利店,买一份便当和一瓶冰镇唯怡豆奶。
便利店门口有两张塑料桌椅,我总坐在靠路灯的那张,就着昏黄的光线慢慢吃。
二手市场淘来的MP3里,永远循环着许巍的歌。
那时我还分不清张靓颖和李宇春,对重庆本土歌手的印象,仅限于春晚舞台上唱《常回家看看》的陈红。
林小满曾塞给我一张磁器口买的盗版CD,封面是个穿白衬衫的男生,她说这是重庆最火的歌手,叫陈奕迅。
我放进CD机听过一次,《十年》的前奏刚响起,就被楼下突然炸响的摩托车引擎声盖了过去。
那些开着改装摩托的年轻男孩总爱在深夜呼啸而过,排气管的轰鸣声在山谷间撞出回音。
他们穿着花衬衫,后座载着穿短裙的女孩,笑声像撒在热油里的花椒,又麻又烈。
他们是这座城市鲜活的注脚,张扬、炽热,带着我永远学不会的松弛。
很近,又很远,很滚烫,又很疏离。
九月的一个周五,我在图书馆查资料到闭馆,走到便利店时,货架上的便当只剩下最后一份回锅肉饭。
塑料盒上凝结着细密的水珠,我捏着它走到路灯下,发现平常坐的位置已经有人了。
穿黑色连帽衫的男生背对着我,斜靠在椅背上,腿伸得很长。
他脚边卧着一只黄白相间的流浪狗,正懒洋洋地摇着尾巴。
男生低头不知道在跟狗说什么,语调慢悠悠的,带着重庆话特有的抑扬顿挫,像含着颗糖在舌尖打转。
我站在原地看了很久,直到他似乎察觉到什么,转过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