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深皱着眉嚼苹果:“那可不行,跟我像怎么行?我当年多冒失,把你书都撞水里了。”
林晚秋被他逗笑:“你啊,都这把年纪了,还记着那点事。”
念念带男朋友回家那天,顾深特意穿上了西装,坐在沙发上正襟危坐,活像个面试官。男孩叫周明宇,说话温和,举止得体,给林晚秋递水果时会先擦干净手,帮顾深倒茶时会注意水温,吃饭时主动给念念夹她爱吃的菜,眼神里的在意藏都藏不住。
“叔叔阿姨,我和念念打算毕业就订婚,”周明宇放下筷子,认真地看着他们,“我知道我现在没什么钱,但我会努力工作,好好对念念,像叔叔对阿姨这样好。”
顾深看了看林晚秋,又看了看念念红扑扑的脸,忽然笑了:“钱不重要,重要的是心。当年我跟你阿姨在一起时,兜里比脸都干净,不也过来了?”
林晚秋在桌子底下踢了他一脚,转头对周明宇说:“过日子难免有摩擦,多让着点念念,她脾气急,但心软。”
“我知道的阿姨,”周明宇握住念念的手,“念念已经跟我说过你们的故事了,说你们异地恋那三年,每天晚上都要通电话,哪怕只有五分钟。说叔叔为了陪阿姨过生日,坐了十几个小时的火车回来,就待了一天又赶回去。”
念念不好意思地瞪了他一眼:“谁让你说这个。”
“说出来挺好,”顾深看着他们交握的手,眼底泛起暖意,“让你们知道,好的感情是熬出来的,不是凭空掉下来的。”
那天晚上,送走孩子们,林晚秋和顾深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屏幕里演着热闹的综艺节目,他们却没怎么看,只是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
“你说,咱们这算不算把日子过成了故事?”林晚秋问。
“算啊,”顾深握住她的手,轻轻摩挲着她手背上的老年斑,“而且是最俗套,但也最让人舍不得放下的那种故事。”
林晚秋笑起来,眼角的皱纹挤在一起,像盛开的菊花:“我还记得你第一次给我煮热可可,放了太多糖,甜得发腻,我却一口没剩。”
“那时候哪懂啊,就觉得越甜越好,”顾深也笑,“后来才知道,跟你在一起的日子,就算不放糖,也是甜的。”
窗外的月光透过纱帘照进来,在地板上投下斑驳的光影。客厅里的落地钟滴答作响,像是在为这段走过了四十多年的感情伴奏。林晚秋靠在顾深肩上,听着他平稳的呼吸声,忽然觉得,所谓的天荒地老,其实就是这样吧——不是轰轰烈烈的誓言,而是冬夜里递过来的一杯热可可,是过马路时永远护在外侧的手,是把“我喜欢你”藏进柴米油盐里,一藏就是一辈子。
后来有一年冬天,顾深的腿不太好,走不了远路,林晚秋就每天推着轮椅带他去公园晒太阳。阳光透过光秃秃的树枝洒在他们身上,暖洋洋的。
“还记得咱们第一次约会的音乐会吗?”林晚秋忽然问。
“怎么不记得,”顾深望着远处嬉闹的孩子,“那天你穿了条白裙子,冻得直发抖,却硬说不冷。”
“那时候不是怕在你面前丢人嘛。”林晚秋低头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