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声嘶力竭地控诉,引来了越来越多的人围观。
同事们对着我指指点点,眼神里充满了鄙夷、好奇和幸灾乐祸。
那一刻,我感觉自己像是被扒光了衣服,扔在人来人往的广场上,任人围观。
屈辱、愤怒、无力……各种情绪交织在一起,像一张密不透风的网,将我死死缠住。
我冲上去,想把她拉走。
“王翠花!你闹够了没有!这里是公司!”
“我闹?我怎么闹了?”她看到我,哭得更大声了,“我只是想让我儿媳妇回家!这有错吗?你这个不孝的东西!你就不怕天打雷劈吗?”
保安过来试图劝离,却被她撒泼打滚地赖在地上,声称保安打人了。
那一天,我成了全公司的笑柄。
领导找我谈话,虽然语气委婉,但意思很明确,让我尽快处理好“家事”,不要影响到公司的形象。
我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回到家,迎接我的,是门上被泼的红色油漆,和一张用毛笔歪歪扭扭写着“贱人林婉,还我儿子”的大字报。
我靠着墙,缓缓地滑坐到地上。
身体里的力气仿佛被抽干了,连抬起一根手指的力气都没有。
我报警了。
警察来了,做了笔录,调了监控。
但他们也只是把这定义为“家庭纠纷”,对张明和王翠花进行了口头警告和调解。
他们说,没有造成实质性的伤害,很难立案。
我感到一阵深深的无助。
法律似乎也无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