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微婉站在朱漆门前,指尖攥得发白。
灵堂的白幡还在檐下飘,那些“克夫”“不祥”的议论像针一样扎进耳朵,连下人看她的眼神都带着三分避忌七分探究。
“表小姐,车备好了。”门外传来少年清朗的声音,却裹着一层化不开的冷意。
沈微婉深吸一口气,转身时脸上已看不出情绪。
门口停着辆青布马车,车旁站着的年轻男子穿着皂色公服,腰束玉带,面容俊朗得像幅工笔画,只是眉峰微蹙,眼神里带着审视。
是顾珩,她名义上的外甥,大姐的儿子。
论辈分她该叫他“外甥”,可两人同岁,打小在一处斗嘴长大,她从没正经喊过。
最后一次见,还是三年前大姐的寿宴,他刚中了进士,穿着新科官服,被一群人围着道贺,看她的眼神里带着少年人的倨傲。
“顾推官。”沈微婉屈了屈膝,声音平静无波。
顾珩喉结动了动,目光扫过她素白的衣裙,终究没说什么刻薄话,只侧身掀开车帘:“上车吧,姑母。”
这声“姑母”喊得格外别扭,沈微婉没接话,低头钻进车厢。
车轱辘碾过青石板路,发出单调的声响,两人隔着半臂距离,谁都没先开口。
沈微婉望着窗外飞逝的街景,眼眶忽然发烫。
半年前她嫁入孙家时,也是这样的马车,只是那时车帘上绣着囍字,孙郎还笑着说要带她去游湖。
“哼,”旁边传来一声轻嗤,“才半年就成了寡妇,孙家怕是早就嫌你碍事了。”
沈微婉转头瞪他:“顾珩,你嘴巴还是这么毒。”
“我只是实话实说。”顾珩挑眉,视线落在她鬓边松了的珠花上,“当年你非嫁入孙家,谁劝都不听,现在知道后悔了?”
“我嫁谁,与你何干?”她别过脸,心里却像被什么东西刺了一下。
当年她嫁入孙家,确实不是心甘情愿,可这里面的缘由,又能跟谁说?
马车行至城外荒僻处,忽然被一阵喧哗拦住。
几个捕快正围着路边的草垛,见了顾珩的车驾,忙上前行礼:“顾大人!发现一具女尸,身份不明!”
顾珩皱眉下车,沈微婉也忍不住撩帘看了一眼。
草垛旁躺着个穿粗布衣裳的女子,面色青黑,脖颈处有勒痕,可手指却异常干净,指甲缝里连点泥垢都没有。
“看衣着像是农户,可这手……”捕快挠头,“倒像是养尊处优的。”
顾珩蹲下身仔细查看,沈微婉不知何时也下了车,站在不远处轻声道:“你看她的鞋。”
众人低头看去,女子脚上是双绣着并蒂莲的布鞋,针脚细密,料子却是上等的云锦,跟身上的粗布衣裳格格不入。
“农户穿不起云锦,”沈微婉声音很轻,“可她偏要穿粗布衣裳,说明是故意遮掩身份。
指甲干净,要么是死前刚洗过,要么……是根本不用做粗活。
勒痕深且整齐,凶手力气极大,却没在她身上留下挣扎的痕迹,说不定是熟人作案。”
顾珩猛地抬头看她,眼神里满是惊讶。
这几句话点得又快又准,竟比他手下的老捕快还敏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