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铜签映影,初遇江湖
市立图书馆的旧书区总弥漫着一股樟木与时光混合的味道。午后的阳光斜斜切进来,在积灰的书架上投下斑驳的光影,林砚蹲在第三排书架前,指尖拂过泛黄发脆的书脊,像在抚摸一段段沉睡的江湖。
第五次了,她的指尖最终还是停在那本深蓝色封皮的《朔风剑影》上,封面边角早已磨得发白,“朔风剑影”四个烫金大字也褪了色,却依旧能看出笔锋里的凌厉。
周围翻书的沙沙声忽然轻了下去,林砚翻开扉页,目光掠过作者名,径直落在夹在书里的借阅卡上——最后一次借阅记录停留在三年前,和她第一次借这本书的时间,正好重合。
她不是为男主萧珩那“天下第一剑”的虚名而来,也不是为女主孟轻晚那“医毒双绝”的传奇,她为的是苏惊鸿。
《朔风剑影》里,萧珩与孟轻晚的正邪之恋写得荡气回肠,从华山之巅的针锋相对,到漠北荒原的生死相依,最终携手揭开武林阴谋,成了人人称颂的佳话。而沈惊鸿,作为名门“凌云阁”的少阁主,与萧珩一同在阁中长大,七岁比剑,十岁论策,十五岁共闯江湖,本该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却成了这段佳话里最刺眼的注脚。
书里说她“剑法超绝,性情磊落”,却总在萧珩与孟轻晚陷入险境时挺身而出。
黑风寨一役,她替孟轻晚挡过淬毒的暗器;漠北荒原,她为萧珩耗尽半数内力疗伤;就连最后“断魂谷”那一战,也是她硬接了反派三掌“摧心掌”,为二人挣得一线生机,自己却坠向了深不见底的悬崖。
林砚翻到最后描写苏惊鸿的章节,指尖狠狠掐进掌心。
书中写她坠崖前最后一笑,白衣被血染红大半,对着崖上的萧珩轻声说:“萧大哥,轻晚姑娘值得你用一生守护,忘了惊鸿吧。”
“凭什么要忘?”她对着书页低声反驳,声音在安静的旧书区显得格外清晰,旁边有读者投来疑惑的目光,她慌忙低下头,指腹一遍遍摩挲着“苏惊鸿”三个字,忽然摸到扉页里夹着的硬物。
抽出来一看,是枚巴掌长的青铜书签,正面用篆书刻着“凌云”二字,正是凌云阁的标记,背面则是一柄出鞘的长剑,剑穗处刻着极小的“惊鸿”二字,线条凌厉,仿佛下一秒就要破铜而出。
书签边缘还贴着张褪色的米黄便签,字迹清劲有力:“购书满赠,愿持剑者心有归处。”
是出版社当年的随书赠品。
林砚摩挲着冰凉的铜面,忽然想起第一次读《朔风剑影》时,总觉得沈惊鸿最后那句“忘了我吧”说得太轻,轻得像片羽毛,根本不像那个十五岁就能单枪匹马挑了黑风寨、剑指匪首时眼神亮得像星的姑娘会说的话。
她把书签夹进自己的牛皮笔记本,那是她专门用来写苏惊鸿“番外”的本子。
夜里回到出租屋,台灯暖黄的光落在纸上,她笔尖不停,写苏惊鸿十五岁独闯黑风寨时,如何用一柄短剑挑断匪首的弓弦,笑着说“凌云阁的剑,不斩无名之辈”;写她在凌云阁后山练剑,晨露打湿白衣,剑穗扫过灼灼桃花时,眼底一闪而过的温柔;写她对萧珩的情谊,更多的是同门师兄妹的信任,而非世人揣测的儿女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