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洋第一次见我的时候,眼神凉得像手术刀。
他把我从头到脚扫视了一遍,最后,目光停留在我的眼睛上。然后,他对旁边的人事总监说:“就是她了。”
就好像在菜市场,挑拣一颗最像他想要的白菜。
我知道为什么。因为我有一双和林诗雅——他那位远走异国、爱而不得的白月光,七分相似的眼睛。
我叫沈清欢,从今天起,我的职业是:替身。
“沈小姐,”人事总监递给我一份合同,笑得客气又疏离,“陆总的意思是,从今天起,您将搬入他的私人别墅。您的任务,就是扮演好您的角色。作为回报,您弟弟在私立医院的所有医疗费用,包括后续的骨髓移植和康复,都将由陆氏集团一力承担。”
我看着合同上那个天文数字般的金额,没有任何犹豫,签下了我的名字。
我需要钱,很多很多的钱,来救我弟弟的命。
而陆洋,需要一个能承载他无处安放的思念的、活生生的躯壳。
一场明码标价的交易,公平合理。
搬进别墅的第一天,陆洋递给我一个盒子。里面是一条白色的连衣裙,款式和林诗雅照片上穿的那条一模一样。
“换上它。”他命令道,语气里不带一丝感情。
我顺从地换上。他看着我,眼中闪过一瞬间的恍惚,随即又被冰冷的清明所取代。
他走过来,捏着我的下巴,强迫我与他对视。
“记住,你只是她的影子。”他一字一句,残忍地宣告,“不要有任何不该有的妄想。做好你的本分,钱,一分不会少你的。但如果让我发现你动了别的心思……”
他的手指,缓缓上移,轻轻地,抚过我的眼角。
“我会把这双眼睛,毁了。”
我心中一片冰凉,脸上却挤出一个温顺的、甚至带着点讨好的微笑:“陆总放心,我懂规矩。”
我的确懂规矩。
我陪他出席各种他不想带商业伙伴出席的私人宴会,因为我的侧脸像林诗雅。
我为他学做林诗雅最喜欢的柠檬挞,哪怕他每次都只吃一口,然后皱着眉说“味道不对”。
我在他深夜醉酒、喊着“诗雅”的名字时,安静地抱着他,任由他把我当成另一个女人。
有一次,他带我去参加一场珠宝拍卖会。林诗雅曾经在社交媒体上,无意中提过一句,她很喜欢一款名为“月光之泪”的钻石项链。
陆洋毫不犹豫地,以三千万的天价,拍下了它。
全场都以为,这份惊天的宠爱,是给我的。
然而,回到别墅,他只是把那个丝绒盒子,随手扔进了保险柜。
那个保险柜里,装满了各种各样他为林诗雅准备的、却永远送不出去的礼物。
那天晚上,他心情很不好。他把我叫到书房,让我模仿林诗雅的笔迹,一遍遍地抄写她的名字。
我写得手腕酸痛,他却依旧不满意。
“不对,她的‘雅’字,最后一捺会有一个很轻的上挑。你没有。”他用一种近乎苛刻的语气,指责我。
我低着头,轻声说:“对不起。”
或许是我的顺从让他感到无趣,他突然烦躁地夺过我手中的笔,扔在一边。
“出去。”他冷冷地说。
我如蒙大赦,起身准备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