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前世,丈夫被通知回城那天,撇下了我和儿子。

他说城里房子小,工作还没着落,等站稳了就来接。

结果我等了三年,等来他和队长女儿王倩倩的结婚照。

儿子也被他接走,独留我在农村累死。

重回一世,我看着他欣喜地收拾东西,往包里塞着王倩倩绣的鸳鸯鞋垫时。

淡淡地开口:“你跟她走吧。”

“我要留这种蘑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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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口的大喇叭响起来,刺啦刺啦的电流声裹着队长的大嗓门:

“沈文轩,县知青办来电话,你能回城了——”

我正在猪圈喂猪,泔水瓢“哐当”砸进木桶里。

沈文轩从屋里冲出来,蓝布褂子的袖口还沾着粉笔灰。

他眼睛亮得吓人,一把抓住我的胳膊:“杏花!听见没?我能回去了!”

我抽回胳膊,手背在围裙上蹭了蹭,猪食的酸臭味混着汗味,钻进鼻腔。

“知道了。”

他愣了下,像是没想到我会是这反应。

前世这时候,我正抱着他的腿哭,求他带我们娘俩一起走。

他皱着眉推开我,说城里房子小,工作还没着落,等站稳了就来接。

结果呢?

我等了三年,等来他和队长女儿王倩倩的结婚照,还有一句“小军是沈家的种,得跟我回城读书”。

我不肯,他就趁我上工,让王倩倩哄着小军,偷偷抱上了去县城的拖拉机。

我追了三里地,摔在麦茬地里,膝盖磨得血肉模糊,只能看着拖拉机扬起的黄尘,像条狗似的趴在地上哭。

后来我成了生产队的笑柄,人家说我“留不住男人,连儿子都看不住”。

我憋着口气拼命挣工分,三十岁不到就累垮了。

咳得直不起腰时,听见村里传言,沈文轩在城里开了工厂,王倩倩穿的确良褂子,小军成了“小少爷”。

咽气前那刻,我摸着炕席上的破洞想,要是能重来,我才不伺候这对狼心狗肺的父子。

“发什么呆?”沈文轩推了我一把,“快收拾东西,我跟王倩倩说好,明天一早她哥的拖拉机送我去县城。”

“你放心,我到城里稳定后,一定接你们娘俩过去。”

我抬头看他,阳光照在他脸上,那股子知青的“斯文”还没被城里的油滑磨掉,可眼里的急切藏不住——

他急着摆脱我这个“村妇”,急着奔向王倩倩描绘的好日子。

“你跟王倩倩走吧,”我拿起泔水瓢,继续往猪食槽里倒,“我不会去的。”

沈文轩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赵杏花你说什么?我回城,你不跟我走?”

“嗯。”我喂完猪,直起身拍了拍手上的灰,“小军呢?”

“在屋里写作业。”他语气沉下来,“你别耍脾气,我知道你舍不得这破屋,但城里……”

“我不是耍脾气。”我打断他,“你回城是你的事,我在这儿挺好。”

他盯着我看了半晌,突然笑了,带着点轻蔑:

“你能有什么好?离了我,你一个女人带着孩子,工分都挣不够!”

我没理他,转身往屋里走。

灶台上还温着玉米糊糊,小军趴在炕桌上写字,铅笔头短得快捏不住了。

见我进来,他抬头,小脸上带着和沈文轩如出一辙的期待:

“妈,爸说我们能去城里了?王倩倩姐说,城里有冰棍,还有电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