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丈夫被通知回城那天,撇下了我和儿子。
他说城里房子小,工作还没着落,等站稳了就来接。
结果我等了三年,等来他和队长女儿王倩倩的结婚照。
儿子也被他接走,独留我在农村累死。
重回一世,我看着他欣喜地收拾东西,往包里塞着王倩倩绣的鸳鸯鞋垫时。
淡淡地开口:“你跟她走吧。”
“我要留这种蘑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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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口的大喇叭响起来,刺啦刺啦的电流声裹着队长的大嗓门:
“沈文轩,县知青办来电话,你能回城了——”
我正在猪圈喂猪,泔水瓢“哐当”砸进木桶里。
沈文轩从屋里冲出来,蓝布褂子的袖口还沾着粉笔灰。
他眼睛亮得吓人,一把抓住我的胳膊:“杏花!听见没?我能回去了!”
我抽回胳膊,手背在围裙上蹭了蹭,猪食的酸臭味混着汗味,钻进鼻腔。
“知道了。”
他愣了下,像是没想到我会是这反应。
前世这时候,我正抱着他的腿哭,求他带我们娘俩一起走。
他皱着眉推开我,说城里房子小,工作还没着落,等站稳了就来接。
结果呢?
我等了三年,等来他和队长女儿王倩倩的结婚照,还有一句“小军是沈家的种,得跟我回城读书”。
我不肯,他就趁我上工,让王倩倩哄着小军,偷偷抱上了去县城的拖拉机。
我追了三里地,摔在麦茬地里,膝盖磨得血肉模糊,只能看着拖拉机扬起的黄尘,像条狗似的趴在地上哭。
后来我成了生产队的笑柄,人家说我“留不住男人,连儿子都看不住”。
我憋着口气拼命挣工分,三十岁不到就累垮了。
咳得直不起腰时,听见村里传言,沈文轩在城里开了工厂,王倩倩穿的确良褂子,小军成了“小少爷”。
咽气前那刻,我摸着炕席上的破洞想,要是能重来,我才不伺候这对狼心狗肺的父子。
“发什么呆?”沈文轩推了我一把,“快收拾东西,我跟王倩倩说好,明天一早她哥的拖拉机送我去县城。”
“你放心,我到城里稳定后,一定接你们娘俩过去。”
我抬头看他,阳光照在他脸上,那股子知青的“斯文”还没被城里的油滑磨掉,可眼里的急切藏不住——
他急着摆脱我这个“村妇”,急着奔向王倩倩描绘的好日子。
“你跟王倩倩走吧,”我拿起泔水瓢,继续往猪食槽里倒,“我不会去的。”
沈文轩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赵杏花你说什么?我回城,你不跟我走?”
“嗯。”我喂完猪,直起身拍了拍手上的灰,“小军呢?”
“在屋里写作业。”他语气沉下来,“你别耍脾气,我知道你舍不得这破屋,但城里……”
“我不是耍脾气。”我打断他,“你回城是你的事,我在这儿挺好。”
他盯着我看了半晌,突然笑了,带着点轻蔑:
“你能有什么好?离了我,你一个女人带着孩子,工分都挣不够!”
我没理他,转身往屋里走。
灶台上还温着玉米糊糊,小军趴在炕桌上写字,铅笔头短得快捏不住了。
见我进来,他抬头,小脸上带着和沈文轩如出一辙的期待:
“妈,爸说我们能去城里了?王倩倩姐说,城里有冰棍,还有电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