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在家。” 我的声音放得很轻,带着一丝刻意的、模仿来的温顺。

“过来接我。” 命令式的口吻,不容置疑,“老地方。半小时内到。”

“好。” 我应着,没有多余的字句。电话被干脆利落地挂断,忙音嘟嘟作响。

放下手机,镜子里那个顶着林薇发型的女人,嘴角似乎习惯性地想弯起一个温顺的弧度,最终却只扯出一个僵硬的、疲惫的线条。我站起身,走向衣帽间。巨大的空间里,琳琅满目的衣物按照颜色和款式排列得整整齐齐。我的手指掠过一排排价格不菲的裙装——蕾丝的、真丝的、雪纺的,无一例外都是林薇偏爱的柔美风格,白色、米色、浅粉、淡紫……像一片开得过于甜腻的花园。最终,我停在了一件香槟色的吊带长裙前,薄纱的质地,裙摆缀着细碎的亮片。这是沈牧野上个月买回来的,他说林薇在某个慈善晚宴上穿过类似的款式,很适合我。

“适合我?” 我无声地扯了扯嘴角,换上那条裙子。冰凉的丝绸滑过皮肤,激起一阵细微的战栗。镜子里的人,穿着不属于自己的衣服,顶着不属于自己的头发,脸上点着不属于自己的痣,像一幅精心临摹、却永远无法拥有灵魂的赝品画。

拿起车钥匙,我走向车库。沈牧野的车库里停着好几辆豪车,但他从不允许我碰那些张扬的跑车,只让我开一辆线条温和、颜色低调的白色宝马。引擎发动,车子平稳地滑出别墅沉重的雕花铁门,驶入夜色。

城市的霓虹在车窗外流淌,变幻的光影掠过车内,映在我刻意维持平静的脸上。手指无意识地抓紧了方向盘,指节因为用力而微微泛白。接他,送他回家,照顾醉醺醺的他,听他一遍遍念着“薇薇”,这早已成为刻入骨髓的程序。每一次执行,都像是在心口那道名为“尊严”的陈旧伤疤上,又撒了一把粗粝的盐。

会所门口永远灯火辉煌,侍者恭敬地拉开车门。震耳欲聋的音乐声浪瞬间涌了进来。我踩着细高跟,裹着那条香槟色的薄纱裙,走进那片光怪陆离的喧嚣。空气中混杂着昂贵的香水、雪茄和酒精的味道。

穿过人群,目光轻易地捕捉到了卡座深处的沈牧野。他靠在宽大的丝绒沙发里,衬衫领口随意地解开了两颗扣子,露出线条分明的锁骨。英俊的脸上带着几分薄醉的慵懒,眼神却锐利如常。他身边围着几个相熟的公子哥,谈笑风生。而我的视线,却在下一秒,被他身侧那个骤然闯入的身影牢牢攫住。

一个女人。

她背对着我坐着,但仅仅是那个背影,就足以让我浑身的血液瞬间凝固。

一头柔顺光泽的黑色短发,发尾带着俏皮的弧度。身上穿的,是一件剪裁极其利落、质感硬朗的黑色机车皮衣!肩膀线条挺括,勾勒出纤秾合度的身形。下摆收束,下面是紧身的黑色皮裤和高跟短靴。那身装扮,那股扑面而来的飒爽和野性,像一道惊雷,劈开了我混沌了五年的认知。

是她。林薇。

沈牧野的白月光,我模仿了整整五年的蓝本。

可眼前的她,和沈牧野口中那个温柔如水、只爱穿着雪纺裙在花园里画画、连大声说话都不会的林薇,判若两人!这身装扮,这种气场……沈牧野从未,从未允许我碰过一丝一毫这种风格。他甚至厌恶我身上任何一丝可能沾染的“野性”,他曾亲手将我唯一一条带铆钉的腰带扔进垃圾桶,说我穿得像个“不入流的小太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