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赢了。
但是,我又好像什么都没赢。
我拿着那张盖着红章的、沉甸甸的《仲裁裁决书》,却感觉它轻得像一张废纸。
我去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法院的执行法官查了很久,最后给了我一个让我彻底掉进冰窟窿的结果。
那个“鹏程人力”,公司的账户上一分钱都没有。
公司的注册地址是假的。
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一个七十多岁的、远在贵州山区的、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的老农民。
一个专门用来“背锅”的傀儡。
而这家“鹏-程人力”,它的注册资本只有区区的五十万。就算我们能找到它那个躲在幕后的真正的老板,把他告到法院,让他承担“股东有限责任”。
那他最多也只需要赔我们五十万。
可我们厂里,光我知道的,这几年因为工伤被他们用同样的方法坑害的兄弟就不下十个!
我们所有人的赔偿金加起来远远超过了五十万!
这是一条被他们精心计算过的、完美的法律死循环!
他们用一个注册资本只有五十万的空壳公司,像一个“防火墙”一样,挡在了我们这些受伤的工人和那家真正用我们、也真正该负责的“宏盛五金厂”之间。
他们每年只需要花一点点钱去“养”着这个空壳。
就可以心安理得地把我们这些因为他们的机器而受伤、致残的工人,像垃圾一样一脚踢开。
而他们自己则可以毫发无损,继续招下一批更年轻、更廉价的“外包员工”,继续赚着带血的钱!
我拿着那张法院开具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通知书》,站在法院的大门口。
我看着天上那个灰蒙蒙的、像我的人生一样看不到一点光亮的太阳。
我感觉自己就像一个被耍得团团转的猴子。
法律赢了。
道理赢了。
但我却输得一无所有。
难道,我这根断掉的手指就真的白断了吗?
那天晚上,我和我那几个同样被坑害的工友兄弟,一起在工地的食堂里喝酒。
我们都是些大字不识一箩筐的粗人。
我们不懂什么叫“劳务外包”,什么叫“有限责任”。
我们只知道一个最朴素的道理——
谁用了我们的力气,让我们流了血。
谁就得给钱,偿命!
酒喝到一半,一个叫“老三”的、平时最老实的兄弟,突然把酒碗狠狠地往地上一摔!
他红着眼睛,说:“柱子哥!跟他们废那个话干啥?!咱们明天就抄上家伙,去堵他们厂长那个姓马的王八蛋!不给钱,咱们就也让他断根手指头!”
一旁的几个兄弟也跟着吼了起来。
我看着他们那一张张被酒精和愤怒烧得通红的脸。
我的心里也有一股想要用最原始、最暴力的方式去讨回公道的魔鬼的冲动。
但是,我不能。
我还有一个上高中的儿子。
我不能让他有一个蹲大牢的爹。
我深吸了一口气,压下了心头那股沸腾的血。
我看着我的兄弟们,一字一顿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