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张主任指着那份合同上那个我从来没注意过的、盖着公章的甲方名字,慢条斯理地说:

“大柱啊,你得看清楚。当初,跟你签这份《劳务外包合同》的,不是我们‘宏盛五金厂’。而是这家,叫**‘鹏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的。”

“说白了,你的人事关系,你的五险一金,都在这家‘鹏程人力’。我们‘宏盛’,只是他们的一个‘客户’。我们是向他们‘购买服务’。你呢,是他们公司派到我们这里来干活的‘外包员工’。”

“所以,按照法律,你的工伤赔半偿,应该由你的‘雇主’,也就是这家‘鹏程人力’,来承担。”

“鹏程人力”?

我听着这个陌生的名字,感觉自己的脑子就像被那台冲压机也给砸了一下。

我什么时候成了这家公司的员工了?

我这八年,天天在“宏盛”的厂区里上班,天天听他们“宏盛”的拉长指挥,天天穿着他们“宏盛”的工服……

我连这家“鹏程人力”的大门朝哪边开都不知道!

“这张主任,你……你这不是耍无赖吗?!”我气得撑着床就要坐起来。

张主任按住我,叹了口气,说:“哎,大柱,你别激动。我们也是按合同办事。这样,我把‘鹏程人力’的地址和电话都给你。你呢,就去找他们申请工伤赔偿。他们是正规的人力公司,肯定会给你一个交代的。”

说完,他留下一个地址和电话,就提着包走了。

我看着那张小纸条,感觉自己的心一点一点地往下沉。

我好像掉进了一个我根本看不懂的大坑里。

我让我的老乡帮我拨通了那个所谓的“鹏程人力”的电话。

电话是通的。

但永远没人接。

我不死心。

我让我老婆从老家赶了过来。

我们俩按照那个地址找了过去。

那是一个很偏僻的工业区里的一栋破破烂烂的写字楼。

我们在四楼一个角落里找到了那间挂着“鹏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牌子的小办公室。

办公室的门是锁着的。

上面贴着一张物业的催缴单,说他们已经拖欠了半年的房租和水电费。

我们问了隔壁公司的人。

他们说,这家公司从半年前开始就没人来上过班了。

一个彻头彻尾的空壳公司!

我,一个给“宏盛五金厂”卖了八年命的老员工。

到头来,我的“雇主”竟然是一个连办公室租金都交不起的皮包公司!

我彻底绝望了。

我去了劳动仲裁。

仲裁庭上,“宏盛”的律师还是那套说辞。他们把那份《劳务外包合同》甩在桌子上,说他们只是“发包方”,对我的工伤没有法律责任。

而那个“鹏程人力”,从头到尾就没人出庭。

仲裁员也很同情我。

他告诉我,从法律上讲,我的劳动关系确实在“鹏程人力”。

最终,仲裁的结果下来了。

裁决“鹏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支付我工伤赔偿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共计人民币十二万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