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季,连风里都是告别的味道。萧瑟约我吃饭时特意说“带上室友”,本以为是告白局,他却带来女朋友与我们认识。
那天,就连最爱吃的鱼也背刺我。细小的刺扎在喉咙里,咽不下,吐不出,疼得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却只能强装镇定地喝水。
后来,我能准确避开鱼背上的小刺,也遇到了真正把我放在心尖上的人。他却找到我,电话里的声音带着迟来的歉意:“我后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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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萧瑟认识两年,总觉得他看我的眼神里藏着点什么。他会记得我爱吃的那家糯米糍,热乎着递到楼下;看电影时悄悄往我手里塞剥好的橘子;甚至在我爬山力乏时,拉住我的手,助我登顶……那些细密的关心像藤蔓,悄悄缠上了我的心。
我以为,我们是相互喜欢,就差捅破那层窗户纸。
大四毕业的节点转眼就到了。幸运的是,寝室四人保研的学校都离得不远,尤其是萧瑟——他和我选了同一所。正因如此,那些旁人常有的、汹涌的离别感,在我这儿淡了许多。
萧瑟说,毕业前一起吃顿饭吧,顺便把你室友们都叫上。这话一出,寝室那三个立刻炸开了锅,你一言我一语地打趣,眼神里全是“懂的都懂”的笑意。连我自己都忍不住跟着心跳加速,偷偷在心里描摹了无数遍——或许,他是想借着这场毕业前的聚餐,把藏了许久的心意说出口吧。
吃饭那天,室友们早早便围了过来,七手八脚地帮我描眉画眼,又翻箱倒柜地挑衣服。当我终于坐到镜子前,看着里面那个眉眼精致、气质焕然一新的人时,才真切体会到别人常说的“换头术”究竟是种什么感觉。
毕竟大学四年,我们寝室四个姑娘几乎把所有心思都扑在了书本里——泡图书馆、赶报告、啃专业书成了日常,除非有不得不参加的社交活动,否则连口红都很少碰。此刻被这样精心打扮着,倒像是在平淡的日子里,突然被撒上了一把亮晶晶的糖。
餐厅是萧瑟订的,我们到的时候,他已经在靠窗的位置坐定。推门而入的瞬间,他抬眼望过来,视线扫过我们四个精心打扮过的身影时,明显顿了一下,尤其是落在我身上时,眼睛亮得像落了星子。
我一眼就瞥见桌上摆着六副碗筷,心里猜他许是带了朋友,便没多在意。谁知刚在位置上坐定,几人还没来得及把话题铺开,一个女生就匆匆推门进来,径直走到萧瑟旁边的空位坐下,带着点歉意笑说:“不好意思,来晚啦!”
她看着是乖巧文静的类型,声音又软又甜,自然地和我们打过招呼后,落落大方地自我介绍:“我叫林初一,大家喊我初一就好。我是萧瑟的女朋友,听他说要和朋友们践行,便厚着脸皮跟来啦,没打扰到你们吧?”
我不可置信地抬起头,室友们更是面面相觑,最终所有目光齐刷刷地落在萧瑟身上。
他显然早有准备,语气自然地接话:“初一昨晚才答应做我女朋友,还没来得及跟大家说。”
心口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酸的涩的搅成一团。可当室友们投来关切的眼神时,我只能咬着牙压下翻涌的情绪,转向林初一打招呼,笑着介绍彼此和室友,甚至端起装有茶水的杯子提议:“该举杯祝你们修成正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