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原来少女姓林,家住城西,父亲是个老实佃农,租种县衙司吏赵奎家族田地多年。

近日赵家欲强行收回土地转卖商贾,林父不从,前日深夜突然被闯入的衙役抓走,罪名是盗窃官仓粮种。

“我爹那晚一直在家,修补农具,连院门都未曾出过!左邻右舍都可作证!“

林姑娘泪如雨下,“可赵司吏说人赃俱获,硬是在我家灶台下搜出一袋官粮...那袋子上还盖着官印...“

方诤眉头紧锁。

赵奎的恶名他早有耳闻,此人仗着姐夫是县丞,在地方上欺男霸女,无恶不作,民间有“宁遇阎王,不见赵郎“之说。

“案子已经审定?“方诤问,手指无意识地敲打着《大明律》的书脊。

“县衙已判斩立决,就等刑部批复...“少女绝望道,

“状师,我求你救他,哪怕只写一状。这是我全部的家当,若不够,我愿卖身为奴...“

方诤凝视着她手中那三枚被摸得光滑的铜钱和那块显然是省下的口粮,那是她所能拿出的全部。

他轻轻将钱粮推回,声音沉稳如古井:

“不是写一状,是写一战。你且回去,三日内等我消息。这些你留着,令尊回来前,你需活下去。“

当夜,方诤冒雨出门。

他先访林家左右邻里,取得十余份证词,画押按手印,均证明林父当晚未曾出门;

又查访官仓守卫,得知那日并无失窃记录,且官印墨盒那日恰巧送修;

最后通过父亲旧友关系,查阅了县衙案卷副本,发现所谓“赃物“竟然是在案发后第三天才“搜出“的,且记录潦草,与常理不符。

更让方诤心惊的是,此案背后牵扯的竟是一桩大规模的土地投机买卖。

赵奎欲将城西大片农田低价强购,转手卖给京中显贵修别院,林父只是第一个不肯屈服的佃农。

“若此案得逞,后续将有更多人家破人亡。“方诤对着摇曳的烛光,喃喃自语,“赵奎此举,不仅是诬告,更是要杀鸡儆猴。“

他彻夜未眠,写就一份特殊状纸。

不仅引用《大明律》中“诬告“、“刑讯程序违法“、“证据规则“等条款,更巧妙结合赵奎近年来经手的所有土地纠纷案例,揭示其系统性侵吞民产的一贯手法。

最后,他竟在状纸末尾空白处,用极细的笔触勾勒出官印的残缺之处——这是他从官仓老吏处得知的细节,那日送修的官印有一处微瑕,而“赃物“袋上的印迹却完美无缺。

三日后的堂审,出乎所有人意料,竟成了三堂会审的场面。

知县为主审,推官与县丞分坐两侧——明眼人都看得出,这是赵奎搬来的救兵,要铁板钉钉,将林家父女彻底压垮。

堂外围观者里三层外三层,都在议论纷纷:

“听说那方诤今日要独战三官?“

“疯了吧?一个白衣讼师,怎斗得过官官相护?“

“赵奎可是县丞的小舅子,这案子难啊...“

方诤青衫素履,独自入堂。

他先向三官行揖礼,然后高举状纸:

“此状请三位大人共审。若有一字虚妄,罪我;若有一理不通,罚我;若字据皆实,当堂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