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阿桂呢?”陈知县盯着他的眼睛,“她是你杀的?” 李瘸子连连摇头:“不是我!我杀了老栓后就躲在家里,再也没敢出门,哪敢去他家!” 陈知县看着他的样子,不像是说谎——李瘸子腿瘸,若是去老栓家,难免会被人看见,而且阿桂手腕上的勒痕,也不像是他能弄出来的。
他让人把李瘸子押回县衙,自己则再次回到老栓家。屋里空荡荡的,灶台旁的药罐还倒在地上,药汁干了,留下一圈黑印。陈知县蹲在地上,看着阿桂自缢时踩的凳子——凳子上没有泥印,可阿桂的鞋底却沾着些湿泥,显然她死前去过外面。
他又拿起那个蓝布包袱,仔细翻找。这次,他在包袱的夹层里摸到了一张揉皱的纸条,展开一看,上面用胭脂写着几个娟秀的字:“事妥,速来取物。” 字迹是女人写的,而且胭脂味还没散,应该是 recent 几天写的。
“老赵,去查李瘸子的亲戚,尤其是女性亲属。”陈知县把纸条递给老赵,“还有,查最近半个月来往镇上的货郎、小贩,特别是跟女人有过接触的。”
老赵领命而去,三天后带回了消息:李瘸子有个妹妹,名叫李秀,三年前嫁给了邻县的一个布商,去年布商病死了,李秀就没了音讯。有人说她跟一个货郎跑了,也有人说她回了娘家,可李瘸子的娘家在外地,早就没人了。
“李秀长啥样?”陈知县问。“据李瘸子以前的邻居说,李秀生得好看,皮肤白,左眼角有颗痣。”老赵补充道,“而且她会识字,还会用胭脂写字——以前有人见过她给李瘸子写家书。”
陈知县心里一动,立刻让人画了李秀的画像,派人送到邻县的各个客栈、驿站。又过了两天,邻县的衙役传来消息:在一家名叫“悦来客栈”的地方,发现了一个跟画像相似的女人,手里还戴着一支银镯子,跟老栓家包袱里的那只一模一样。
第三章 玉簪里的字与坟前的糕
陈知县带着老赵和两个衙役,连夜赶往邻县。悦来客栈的二楼房间里,灯还亮着。陈知县敲了敲门,里面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谁啊?” 声音柔媚,带着股子娇俏。
“我们是来买布的。”陈知县压低声音。门“吱呀”一声开了,一个穿着粉色衣裳的女人探出头来——左眼角有颗痣,正是李秀。她看到陈知县和捕头,脸色瞬间变了,转身就要关门。
老赵眼疾手快,一把推开房门,将李秀按住。陈知县走进房间,目光落在桌上的银镯子上——镯子的样式、花纹,跟老栓家包袱里的那只完全一样。“这些东西,是哪来的?”陈知县拿起银镯子,冷冷地问。
李秀咬着嘴唇,不肯说话。陈知县又拿出那支刻着“李”字的玉簪,放在她面前:“这支簪子,是你娘给你的吧?李瘸子都招了,你还想抵赖?”
李秀看着玉簪,眼泪突然掉了下来:“是他没用!我让他杀了老栓,抢些值钱的东西,他倒好,只抢了几个铜板!” 原来,李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