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那碗长寿面,也不是做给林薇薇吃的。是在怀念他的顾烟。林薇薇,不过是恰好在那个时间点,成了他怀念的载体。而我,连成为载体的资格都没有。我将食谱放回盒子里,拿起了那个U-盘。我的手有些颤抖。我有一种预感,这里面,藏着最残忍的真相。我打开书桌上的笔记本电脑,将U盘插了进去。里面只有一个文件夹,名字是“My Sunshine”。我的阳光。我点开文件夹,里面是无数张照片和几个视频。照片里的女孩,笑靥如花,眉眼间带着一股自信飞扬的神采。是顾烟。她穿着我最喜欢的那条碎花长裙,站在我梦想中的普罗旺斯花海里。她弹着我最喜欢的那首德彪西的《月光》。她画着我最崇拜的画家莫奈风格的油画。……我一件一件地看下去,身体里的血液,一点一点地变冷。我一直以为,我和沈聿白之间,总还有一些共同点。我们都喜欢印象派的画。我们都喜欢古典音乐。我们都喜欢去郊外写生。我以为,这是我们之间为数不多的契合。现在我才明白,这根本不是我和他的契合。而是,我和顾烟的喜好,完全重合。不,不是重合。是我,被他塑造成了顾烟的样子。五年前,我们刚结婚的时候,他会不经意地对我说。“苏晚,我觉得你穿白裙子会更好看。”“这首曲子不错,你应该会喜欢,多听听。”“这家画廊的展不错,我带你去看看。”我沉浸在他为我编织的温柔陷阱里,心甘情愿地,变成了他喜欢的样子。我剪掉了我喜欢的长发,因为他说顾烟是短发。我放弃了我喜欢的摇滚乐,因为他说顾烟喜欢古典乐。我收起了我所有的棱角和个性,努力学着做一个温柔娴静的妻子,因为他说顾烟就是这样的。我看着电脑屏幕上,那个和我穿着同样衣服,留着同样发型,画着同样风格画作的女人。又低头看了看自己。我满屋子的生活痕迹,从穿衣风格到兴趣爱好,从言谈举止到饮食口味,都不过是在拙劣地模仿着另一个女人。一个已经死了六年的女人。我算什么?一个影子?一个赝品?一个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替身?不,我连替身都算不上。林薇薇的出现,让我明白,只要长得像,谁都可以取代我。而我,连这张脸,都不是独一无二的。我第一次,感到了彻骨的寒冷。这寒冷,比医院的诊断书,比窗外的暴雨,更让我绝望。我关掉电脑,把所有东西都放回了盒子,重新锁好。我坐在黑暗里,一动不动。我开始回想,这五年来,到底有什么东西,是真正属于我苏晚的。是沈聿白送我的那些珠宝首饰?不,那是给“沈太太”这个身份的。是我在这个家里的地位?不,林薇薇一出现,我就成了多余的。我想了很久,很久。直到窗外泛起了鱼肚白。我才终于想起来。有一样东西,沈聿白从来没有干涉过。也从来没有要求我去模仿谁。那就是我大学时,最热爱的景观设计。毕业后,因为要嫁给沈聿白,我放弃了出国深造的机会,也放弃了成为一名景观设计师的梦想。这五年来,我把所有的图纸和书籍都锁了起来,再也没有碰过。因为沈聿白说:“女人家家的,做什么设计师,在家里相夫教子不好吗?”现在想来,他不是不让我做设计师。而是,顾烟不会景观设计。所以,他也不允许我会。这唯一属于我自己的东西,被我亲手埋葬了。我站起身,走到书柜前,从最顶层,搬下来一个蒙着灰尘的箱子。打开它,里面是我所有的专业书籍,和一叠厚厚的设计图纸。这是我唯一的“自我”。也是我,最后的救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