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当然。”陈默毫不犹豫地回答,“永远。”

然而“永远”比想象中短暂。随着陈默的公司逐渐起步,他越来越忙,陪许晨试镜的时间越来越少。而许晨虽然得到几个小角色,却始终没有等来那个能让他发光的机会。

分歧开始悄然出现。陈默认为许晨应该更商业化,接一些容易走红的偶像剧;许晨却坚持要追求艺术性,宁愿演小制作的好剧本。争吵越来越多,和解的时间越来越少。

最终击垮他们的是那个电影角色——一部大制作电影的二号主角,许晨通过了三轮试镜,几乎确定拿下。陈默动用了所有人脉为他争取,却最终败给了一个有背景的竞争者。

那晚,许晨喝得大醉归来,第一次对陈默大吼:“你是不是根本没尽力?现在你有钱了,有地位了,不再需要我这个累赘了是吧?”

陈默震惊地看着他:“你怎么会这么想?我为你做了我能做的一切!”

“不够!”许晨摔碎酒杯,“永远都不够!你开了公司,签了新人,而我还在原地踏步!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可笑?”

那是他们最激烈的一次争吵,字句如刀,将这些年积累的情谊割得支离破碎。第二天清晨,陈默醒来时,许晨已经离开了,带走了所有行李,只留下一张字条:

“我走了,别找我。各自努力,山顶再见。”

陈默找遍了所有可能的地方,问遍了所有认识的人,都没有许晨的消息。仿佛这个人从未出现在他的生活中,只有心口的空洞提醒着他,那个曾与他共享梦想、泡面和最后一百块钱的年轻人,真的走了。

几个月后,陈默收到一封信,没有寄件地址,只有简短的一句话:

“我签约了南方的公司,重新开始。保重。”

陈默把全部精力投入工作,星光娱乐越做越大,成为业内有名的造星工厂。他签约新人,打造明星,却再也没有那个与他挤在破旧公寓里分享梦想的年轻人的消息。

直到三年前,一个名叫林新的男孩来试镜。

陈默第一眼就看到了许晨的影子——不是外貌,而是那种眼神,那种对表演纯粹的热爱和执着。他几乎立刻决定签下这个男孩。

后来他才知道,林新就是许晨。十二年光阴,足以让一个少年褪去青涩,改变名字,磨平棱角,唯一没变的是眼中的光。

但他们谁都没有相认。陈默提供的合同,林新——或者说许晨——公事公办地签字。他们成了老板与艺人,仿佛真是初次相见。

只有一次,在签约后的第二天,林新留在陈默办公室最后离开,轻声说:“谢谢。”

陈默抬头,看到那双熟悉的眼睛里闪烁着复杂的情感。

“为什么回来?”陈默终于问出压在心头的问题。

林新沉默片刻,回答:“我花了十二年时间,终于能够以平等的身份站在你面前。不是需要你保护的许晨,而是有资格与你合作的林新。”

陈默看着他,千言万语堵在喉头,最终只是公事化地点点头:“公司会全力打造你。”

他们维持着这种微妙的平衡,直到媒体开始炒作林新与年轻时的陈默相似的话题。直到那个问题终于被问出口——“有传言说二位早年就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