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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我喜欢沈砚的第 478 天。
凌晨两点,我接到他朋友电话,说他又喝多了。
熟练地煮好他喜欢的薏米山药醒酒汤,保温桶装好,打车送去他家。
开门的是他,眼神清明,带着刚洗完澡的湿润水汽。
他身后探出一张精致却陌生的脸,发丝微乱,穿着他的衬衫。
“谁啊,沈砚?”女孩声音娇慵。
他没回头,只看着我,眉头微蹙,像往常一样:“你怎么来了?”
我举了举手里的保温桶。
他接过,语气平淡:“谢了。以后别送了,太晚,不安全。”
门关上了。
我站在楼道里,听着里面隐约传来的笑闹声。
保温桶是我攒了很久钱买的日本牌子,因为他随口说过一句好看。
汤里的山药,我削皮时手过敏了,现在还很痒。
回去的路上,出租车电台放着伤感情歌。
司机师傅从后视镜看我:“姑娘,没事吧?”
我摇摇头,看向窗外飞速倒退的霓虹。
突然觉得,我这 478 天的喜欢,好像一场持续不退的高烧。
而此刻,烧终于退了。
我叫林晚晚,人生中有两件事做得最熟练:一是写代码,二是喜欢沈砚。
第一件事让我拿到了顶尖科技公司的offer,年薪可观。
第二件事,则让我在过去478天里,活得像个不知疲倦的陀螺,以沈砚为轴心,疯狂旋转。 朋友苏蔓总戳着我额头骂:“林晚晚你醒醒!沈砚他就是个中央空调!他对谁都好,对谁都温柔,唯独对你不上心!你这哪是喜欢,是自我感动式的犯贱!” 我知道。
我都知道。
我知道他记得全公司女同事的咖啡口味,却总记不住我芒果过敏。我知道他会在女同事哭时递上手帕,会在她们加班时主动分担,会在每一个节日给所有认识的女孩子发祝福红包,金额统一,寓意吉祥,不多不少,刚好不会让人误会。
对我,也是如此。
不特别,不例外。
我于他,只是他广阔鱼塘里,一尾最不起眼、却最死心塌地的鱼。
就像今晚。
我接到他哥们儿大刘的电话:“晚晚,砚哥又喝高了,念叨着想喝你煮的那个汤……” 后面的话我没听清。
身体已经先于大脑行动。
穿鞋,拿钥匙,冲进厨房。从冰箱拿出早就备好的薏米和山药,清洗,削皮。 山药汁液沾到手臂上,泛起一片细密的红疹,痒痛钻心。
我第一次给他煮醒酒汤时,他不知道我过敏,只是喝着汤,眯着眼笑说:“晚晚,谁娶了你真是天大的福气。” 就为这一句话,我一次次忍着过敏给他煮汤。
后来他知道了,也只是淡淡一句:“那你别弄了,麻烦。” 是我自己犯贱,笑着说:“没事,戴手套就行。” 看,他连拒绝,都给予得模棱两可。从不彻底,从不决绝,永远给我留一丝若有似无的希望,吊着我,让我在这段独角戏里,耗尽心力和时间。
汤在锅里咕嘟冒泡,白色的水汽氤氲了厨房的玻璃窗。
我盯着那团雾气,忽然想起第一次见沈砚。
公司楼下的咖啡馆,我端着一堆资料手忙脚乱,撞上他。资料散落一地,他蹲下来帮我捡,阳光透过玻璃窗落在他睫毛上,投下小片阴影。他抬头递给我文件,笑容温润:“小心点。” 那一刻,我听见心里轰隆一声,全线崩塌。 从此万劫不复。 我把滚烫的汤倒入那只昂贵的保温桶,打车去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