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他们毕业了。姐姐和周伟一起留在了那个城市工作。再后来,他们说要结婚。
张建国没什么意见,大概觉得总算甩掉一个包袱。李艳撇撇嘴,算计着能拿多少彩礼。姐姐打电话告诉我这个消息时,声音听起来很是喜悦,但喜悦里却似乎有点疲惫。
我说:“哦,恭喜姐。”声音干巴巴的,像晒焦的稻草。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下,她说:“静雪,你以后……也会遇到合适的人的。”
不会了。我不会遇到什么“合适的人”了。我心里有个声音在尖叫。
3.
我不知道张建国是怎么发现的。也许是我看姐姐照片的眼神太过赤裸,也许是我醉酒后喊了不该喊的名字,也许他早就察觉,只是懒得管,直到觉得丢了面子。
他经营餐馆,三教九流的人认识得多,不知从哪里打听来个地方,说是能“纠正”这种“毛病”。
他把我绑上车,一路无话。李艳坐在副驾驶,嘴角甚至带着一丝解气的笑。
那地方叫“阳光成长中心”,听起来像个夏令营,其实是座监狱。高墙,铁丝网,穿着白大褂眼神却像屠夫一样的人。他们把我关进去,说我有病,得治。
怎么治?电击。针扎进指甲缝里。把你脑袋按进冰冷的水桶里,直到你快窒息。逼你看男女亲热的图片和录像,吐了就打。逼你大声喊“我喜欢男人!我错了!”不喊就继续电。
他们想让我害怕,想让我屈服,想把我脑子里的东西挖出来,换成他们觉得“正常”的。
疼,真的很疼。电击的时候,感觉脑子像被放在油锅里炸。窒息的时候,感觉肺要炸开。但我咬着牙,一声不吭。我脑子里只有一个画面,姐姐的侧脸,为我挡住竹条时贴在我眼里的微微颤抖的侧脸。
他们摧毁不了我。因为他们不明白,那不是一种选择,那不是一种可以被矫正的“偏好”。那是我赖以活下来的根。他们可以烧掉我的皮肤,电焦我的神经,但他们挖不走那棵长在我骨头里的树。
我不喜欢男人,也不喜欢别的女人。我只是喜欢我姐姐,张静雨。仅此而已。
他们最终拿我没办法,也许是我看起来快死了,也许是张建国觉得钱花得差不多了,面子上也勉强过得去了。他又把我接了回来,像领回一件报废的家具。
我变得更沉默。家还是那个家,油烟味,冷漠,打骂。但我心里那片由姐姐构筑的堤坝,好像在被戒同所彻底摧毁后,反而以一种更扭曲、更坚硬的形态重生了。我知道我没病,我只是爱了一个我不该爱的人。这份爱见不得光,像苔藓,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