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吧你,就你那公鸭嗓子。”
伙计们哄笑起来。
我没有笑。
我的目光,穿过缭绕的油烟,落在那台忽明忽暗的电视屏幕上。
屏幕里,那个被称为“Jayce”的男人,正站在一个升降台上,缓缓升至半空。他穿着一身量身定制的白色西装,银色的头发在无数道追光灯下,闪耀得如同神祇。他的脚下,是数万根荧光棒汇成的,一片望不到边际的蓝色海洋。
他就是陈东。
他成功了。
他用我的手,我的梦,我妈的命,铺就了这条金光闪闪的,通往王座的道路。
“接下来,最后一首歌。”
他开口了,那把曾被威士忌浸泡过的嗓音,如今被顶级的录音棚和调音师打磨得更加完美,通过最昂贵的音响设备,传遍了体育场的每一个角落,也穿透了这家油腻烧烤店的嘈杂,精准地,刺入我的耳膜。
“这首歌,对我来说,有很特别的意义。”
他抱着一把白色的,镶着钻石的吉他,手指轻轻地,拨动了琴弦。
一段熟悉的,让我每一个细胞都开始战栗的前奏,响了起来。
是《焰火》。
“卧槽!是《焰 火》!我最喜欢这首了!”
“Jayce的成名作啊!听说就是靠这首歌,一炮而红的!”
“这词写的太牛逼了!‘我们是生于阴沟的野草,却妄想点燃白日的焰火’!每次听都想哭!”
伙计们的议论声,像无数根针,扎进我的耳朵。
我低下头,看着我那只畸形的左手。
五年前的那次“意外”,让我的左手手腕粉碎性骨折。钢钉在里面待了一年,取出来后,手腕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僵硬,无力,无法做出精细的动作。每到阴雨天,那根断掉的骨头,就会钻心地疼,像是对我的惩罚,提醒我,我是个连自己梦想都保护不了的废物。
电视里,陈东开始唱了。
“我们是生于阴沟的野草,
却妄想点燃白日的焰火!
让这平庸的世界燃烧,
让所有的规则都化为粉末!”
他的演唱,完美无瑕。每一个转音,每一次呼吸,都精准得像是用电脑计算出来的。台下的数万歌迷,随着他的歌声,陷入了疯狂。他们嘶吼着,尖叫着,流着泪,将他奉若神明。
没有人知道,这首歌的真正主人,此刻,正站在一家烧烤店的后厨,满身油污,手里还抓着一把用来撒孜然的刷子。
我默默地转过身,背对着那台电视机。
我拿起一把肉串,熟练地,放在了滚烫的烤架上。
“滋啦——”
肉串接触到高温,发出了声响。
我看着那火焰,舔舐着那些血肉。
白日焰火。
多么讽刺的名字。
我曾经,也妄想过,用音乐,点燃这个操 蛋的世界。
可现在,我唯一能点燃的,只剩下这烤炉里的,一堆廉价的木炭。
而我,也早已在那场雨夜里,和那把被砸碎的芬达一起,化为了灰烬。
演唱会结束了。
在一片山呼海啸般的“安可”声中,在屏幕里那场盛大而虚假的焰火秀里,我将最后一串烤好的鸡翅,扔进了盘子里。
“陆源,下班了。”老板拍了拍我的肩膀。
我点点头,脱下那件沾满了油污和汗渍的围裙,走出后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