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他是在养着我,像养一头待宰的牲畜,等日子到了,就剥了我的皮,去喂他那个死了不知多少年的白月光。

6

从那天起,我开始学乖。

裴宴让我穿僧衣,我就衬得肤色胜雪,气质出尘。让我焚香,我就把姿势练得和画上分毫不差。他给我点朱砂痣时,我甚至会主动仰起脸,用最温顺无害的眼神看着他。

他果然满意了。

看我的眼神里,审视的意味淡了,多了点理所当然的纵容。他开始赏我名贵的珠宝,一箱箱的绫罗绸缎,甚至找来几卷《天工开物》的孤本,说:「你不是喜欢编东西吗?这些龙鳞棕,给你解闷。」

他大概忘了,我爹是新繁最好的棕编匠人。

我们阮家的手艺,传内不传外的诀窍,从来不是编些花鸟鱼虫。而是以棕为骨,以漆为肤,能做出与实物分毫不差的拟物。

我爹曾吹嘘,最高明的匠人,能让编出来的蝴蝶振翅时,引来真的蜜蜂。

我拿着那些泛着冷银光泽的龙鳞棕,指尖微微发抖。

裴宴,你想剥我的皮?

那我就给你做一具,最像我的皮。

7

深夜的藏月楼,烛火被风打得明明灭灭。

我把自己关在净房,用铜盆接了冷水,一遍遍往脸上泼。镜子里的少女面色苍白,眉心一点朱砂红得刺眼。

我从床板下摸出偷偷藏匿的生漆、麻布和蜂蜡。

先用龙鳞棕编出骨架,尺寸与我身量分毫不差。手指的粗细,肩膀的弧度,甚至连我小时候摔过的、有点歪斜的尾椎骨,都编得惟妙惟肖。

然后糊麻布,刷生漆。一层又一层。

生漆的气味辛辣刺鼻,灼烧着我的指尖,很快就起了密密麻麻的水泡。我咬着毛巾不敢出声,疼得浑身发抖时,就想想我爹。他要是知道我被人这么糟践,怕是要提着他那把劈竹篾的刀,一路砍到京城来。

最难的是做「皮肤」。我把蜂蜡隔水融化,掺了点胭脂,用指腹一点点往漆器上抹。要做出皮肤那种细腻的肌理,还要在脖颈处做出那颗小小的朱砂痣——那是我和「阿月」最不像的地方,也是裴宴从未注意过的细节。

最后,我剪下自己几缕长发,用鱼鳔胶黏在替身的头顶。又刺破指尖,挤出三滴血,点在眉心。

月光透过窗纸照进来,落在那具静静躺着的漆器上。

它闭着眼,嘴角微微上扬,左边有个浅浅的梨涡。

像极了睡着的我。

8

离中元节还有三天时,我找到了刘安。

他是府里管库房的小太监,上次我看见他被管事太监打得嘴角淌血,偷偷塞了半块桂花糕给他。那是我被掳走那天,我爹攥在手里的那块,被我藏了三年,硬得像块石头。

「阮姑娘,您这是……」刘安看着我递过去的玉佩,眼睛瞪得溜圆。那是裴宴赏的羊脂白玉,能抵他十年月钱。

「我要走。」我压低声音,盯着他的眼睛,「需要你帮我个忙。」

刘安的脸瞬间白了:「姑娘,这可是杀头的罪!」

「帮我,这玉佩归你,我再给你指条活路。」我从袖中摸出张纸条,「这是新繁城外的一处宅院地契,里面我藏了些银子,够你赎身养老。」

他盯着纸条,喉结上下滚动。我知道他会答应,像他这样在底层挣扎的人,最怕的从来不是死,是没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