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尖一拨,就是那首《凤求凰》。
「凤兮凤兮归故乡,遨游四海求其凰。」
「有一艳女在此堂,室迩人遐毒我肠。」
「何缘交颈为鸳鸯,胡颉颃兮共翱翔!」
琴声淙淙,歌词直白热烈得像一把火。他的眼睛,隔着推杯换盏的众人,精准无比地、黏腻又深情地望向我。
我当时心里就跟明镜似的。
高手。 这是个情场高手。
目标明确,手段高超,姿态做得十足,像最优秀的猎手,步步为营。
而我,那个被圈养在黄金笼子里、内心却渴望着烈火烹油般人生的卓文君,明知道是套路,还是可耻地、狠狠地心动了。
危险,但极度迷人。
像一杯烈性的“文君醉”,明知道会醉,会头疼,甚至会要命,但那扑鼻的香,那灼喉的辣,还是让我想不顾一切地尝一口。
所以,当夜他派人送来那封更露骨、更大胆的密信时,我几乎没有任何犹豫。
私奔?
不。
别把我想得那么被动。
不是他司马相如拐跑了不谙世事的富家女。
是我,卓文君,受够了这令人窒息的牢笼,选择了他这把看起来最锋利的钥匙,选择了他作为我对抗这狗屁世俗的同盟军。 这是一场豪赌,赌注是我的一切,而我看中的,是他那份惊人的才华和看似不顾一切的勇气。
(三) 当垆卖酒:首富千金的创业计划书
私奔的刺激感和那点浪漫幻想,在回到成都他那间“家徒四壁”的破房子时,迅速被现实砸得粉碎。
爱情不能当饭吃,才子的光环在饿肚子时屁用没有。
司马相如除了满腹诗书和一身因为穷而格外敏感的“傲骨”,一无所有。
他看着我,眼神里有新鲜感褪去后的愧疚,有深深的不安,大概怕我这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下一秒就会崩溃大哭,吵着要回家。
我没哭,甚至笑了。
挽起袖子,收拾那积灰的屋子,典当了我身上唯一值钱的一支珠钗,换来了米粮和几匹粗布。
然后,我看着他,平静地说:“郎君,你负责保持你的才子人设,维持你的社交体面。赚钱养家的事,我来。”
他愣住了。
“我们回临邛。”
他脸色瞬间白了,像是听到了什么恐怖故事:“回临邛?文君,你父亲……卓王孙会打死我的!我们私奔已让他颜面尽失……”
“不是去求他施舍。”我眼神亮得惊人,心里一份完整的商业计划书已然成型,“我们去他眼皮子底下,开一家酒肆。你负责在后院洗杯盏器皿,我当垆卖酒。”
“当垆卖酒?!”司马相如的声音拔高了八度,脸上写满了“奇耻大辱”四个字,“文君!我司马长卿乃读书之人!岂能……岂能从事这商贾贱业!还是在你父亲面前!这……这有辱斯文!万万不可!”
“斯文?”我挑眉,语气冷了下来,“斯文能让你我吃饱穿暖吗?能让你有钱买这上好的绢帛去写你的《子虚赋》吗?能让你体体面面地去结交你的县令朋友吗?”
“我卓文君敢半夜跟你私奔,就敢白天抛头露面卖酒!你要的是虚名面子,我要的是实实在在的里子。还是说,”我逼近一步,盯着他的眼睛,“你司马长卿的傲骨,只值这几顿饱饭的钱?你的爱情,连这点世俗目光都扛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