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如果那天我没说那句“你有什么办法,卖肾吗?”

是不是她就不会走?是不是我就不会来医院?是不是......

可世间没有如果,只有结果。

结果是她躺在那里,胸腔还插着管子,机器滴答滴答,把“活着”两个字撑得面目全非。

我爬过去,把脸贴在她胸口。

心跳是别人的,呼吸是别人的,连温度也是别人的——林笙被留在一个我永远够不着的地方。

“对不起……”我声音哑得不像人,“我来晚了。”

无人应答。

走廊尽头的窗没关,风涌进来,吹得病历哗啦翻页。我伸手去压,却看见指尖全是血——林笙的血,我的泪,混在一起,再也分不开。

那一刻,我知道。

那个会笑、会爱人、会画画的林笙,死在了今晚。

【第一章 合租】

(一)

我第一次见林笙,是去年立冬。

那天北京大风蓝色预警,我拖着行李箱冲进楼道,铁皮门被风拍上,咣当一声,震得声控灯哗啦啦亮。

她蹲在走廊尽头,正给一只三花猫系鞋带——对,鞋带,当项圈。

猫奋力的挣扎,她小声哄:“别动,给你系个蝴蝶结,咱也像有钱人家的崽。”

灯是冷白的,落在她睫毛上,毛茸茸的一圈。

我站在原地,忽然想起小时候养过的麻雀:一样圆的眼,一样的怕人,却固执地留在人类掌心。

“新房客?”她抬头,声音不高,却让人感觉很舒服。

我点点头,临时加一句:“沈念,教培机构老师,被双减裁了,穷,但会按时交租。”

她笑了笑,眼角弯出月牙:“林笙,画画的,更穷,但会修水龙头。”

那只猫趁机从她溜走,鞋带拖在地上,像一条灰扑扑的尾巴。

她追两步,又停住,回头冲我伸手:“合租愉快。”

我握上去,掌心被什么硌了一下——是她指节上的茧,硬硬的,铅笔磨的。

那一刻,我莫名其妙地想:这姑娘,得画了多少通宵?

(二)

房子是上世纪九十年代的砖混楼,两居室,客厅被房东隔成三小间,我们算“主卧”,其实只多一个阳台。

阳台没有玻璃,钉着一块蓝塑料布,风一鼓,呼啦啦像破旗。

第一晚,我听见她在阳台咳嗽,压着声,像怕惊扰谁。

我翻身下床,推门,看见她穿一件 oversized 卫衣,袖口堆到肘弯,手里攥着铅笔,在画板上沙沙磨。

夜里零下五度,她呼出的气一团团白,鼻尖冻得通红。我皱眉:“不冷?”

她“嘘”一声,铅笔尖指了指屋里:“猫睡了。”

我愣住——原来她连猫都收留。

我转身回房,把热水袋灌满,塞进她怀里。

她吓一跳,差点踩翻洗笔桶。我低声凶她:“想死别连累我,明早房东收尸还得加钱。”

她抱着热水袋,忽然咧嘴,笑得像捡到糖:“沈念,你人真好。”

我嗤笑一声,转身回屋,却听见背后很小的一声:“谢谢。”

那一夜,我失眠到四点,听见她收笔,拉塑料布,轻轻跺脚,像把寒气踩碎。然后我闻到一股淡淡的松节油味,从门缝渗进来,竟莫名安心。

(三)

我们穷得旗鼓相当。

我跑遍海淀,最后在一家保险公司混个“课程顾问”,说白就是卖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