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那天我没说那句“你有什么办法,卖肾吗?”
是不是她就不会走?是不是我就不会来医院?是不是......
可世间没有如果,只有结果。
结果是她躺在那里,胸腔还插着管子,机器滴答滴答,把“活着”两个字撑得面目全非。
我爬过去,把脸贴在她胸口。
心跳是别人的,呼吸是别人的,连温度也是别人的——林笙被留在一个我永远够不着的地方。
“对不起……”我声音哑得不像人,“我来晚了。”
无人应答。
走廊尽头的窗没关,风涌进来,吹得病历哗啦翻页。我伸手去压,却看见指尖全是血——林笙的血,我的泪,混在一起,再也分不开。
那一刻,我知道。
那个会笑、会爱人、会画画的林笙,死在了今晚。
【第一章 合租】
(一)
我第一次见林笙,是去年立冬。
那天北京大风蓝色预警,我拖着行李箱冲进楼道,铁皮门被风拍上,咣当一声,震得声控灯哗啦啦亮。
她蹲在走廊尽头,正给一只三花猫系鞋带——对,鞋带,当项圈。
猫奋力的挣扎,她小声哄:“别动,给你系个蝴蝶结,咱也像有钱人家的崽。”
灯是冷白的,落在她睫毛上,毛茸茸的一圈。
我站在原地,忽然想起小时候养过的麻雀:一样圆的眼,一样的怕人,却固执地留在人类掌心。
“新房客?”她抬头,声音不高,却让人感觉很舒服。
我点点头,临时加一句:“沈念,教培机构老师,被双减裁了,穷,但会按时交租。”
她笑了笑,眼角弯出月牙:“林笙,画画的,更穷,但会修水龙头。”
那只猫趁机从她溜走,鞋带拖在地上,像一条灰扑扑的尾巴。
她追两步,又停住,回头冲我伸手:“合租愉快。”
我握上去,掌心被什么硌了一下——是她指节上的茧,硬硬的,铅笔磨的。
那一刻,我莫名其妙地想:这姑娘,得画了多少通宵?
(二)
房子是上世纪九十年代的砖混楼,两居室,客厅被房东隔成三小间,我们算“主卧”,其实只多一个阳台。
阳台没有玻璃,钉着一块蓝塑料布,风一鼓,呼啦啦像破旗。
第一晚,我听见她在阳台咳嗽,压着声,像怕惊扰谁。
我翻身下床,推门,看见她穿一件 oversized 卫衣,袖口堆到肘弯,手里攥着铅笔,在画板上沙沙磨。
夜里零下五度,她呼出的气一团团白,鼻尖冻得通红。我皱眉:“不冷?”
她“嘘”一声,铅笔尖指了指屋里:“猫睡了。”
我愣住——原来她连猫都收留。
我转身回房,把热水袋灌满,塞进她怀里。
她吓一跳,差点踩翻洗笔桶。我低声凶她:“想死别连累我,明早房东收尸还得加钱。”
她抱着热水袋,忽然咧嘴,笑得像捡到糖:“沈念,你人真好。”
我嗤笑一声,转身回屋,却听见背后很小的一声:“谢谢。”
那一夜,我失眠到四点,听见她收笔,拉塑料布,轻轻跺脚,像把寒气踩碎。然后我闻到一股淡淡的松节油味,从门缝渗进来,竟莫名安心。
(三)
我们穷得旗鼓相当。
我跑遍海淀,最后在一家保险公司混个“课程顾问”,说白就是卖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