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处,都在无声地嘲笑着我这三年来的自我感动和卑微软弱。
胃里一阵翻江倒海的恶心。
我冲进洗手间,趴在冰冷的盥洗台边干呕,什么也吐不出来,只有眼泪生理性地往外冒。
抬起头,镜子里的女人脸色惨白,头发湿漉漉地贴在脸颊,像个彻头彻尾的落汤鸡,不,落水狗。眼睛通红,里面写满了狼狈、不堪和一种巨大的、荒诞的可笑。
难怪他看不起。
连我自己,都看不起这样的自己。
我打开水龙头,用冰冷的水狠狠扑在脸上,试图让自己清醒,让那股撕心裂肺的疼痛暂时麻痹。
没用。
顾霄那句话,像复读机一样,在我脑子里循环播放,音量越来越大,越来越刺耳。
“一条狗罢了…”
“玩玩儿而已…”
呵。
我扶着盥洗台,看着镜子里那个可怜又可悲的女人,慢慢地扯开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林晚,够了。真的够了。
这场长达三年的自我催眠式的爱情马拉松,跑到最后,不仅丢了终点,连尊严都跑丢了。
该醒了。
或者说,该死心了。
我走出洗手间,眼神不再是回来时的空洞和绝望,而是一种近乎冷酷的平静。
我找出几个最大的搬家纸箱,开始收拾所有属于顾霄的东西。
那件外套,那双拖鞋,那几条他放在这里的领带,甚至是他不要了的打火机,他翻过几页就扔下的杂志…所有一切,连同茶几上那包烟,被我毫不留恋地、甚至是带着一种厌恶地,全部扫进纸箱里。
然后,是我自己的东西。
我的衣服,我的书,我的电脑,我攒钱买的相机,还有那只我很喜欢的、但顾霄说幼稚的毛绒玩偶…
我的动作很快,近乎粗暴,像是在进行一场彻底的切割手术,要把所有沾染了“顾霄”病毒的腐肉,连同那些卑微的、患得患失的旧我,一起从生命里剔除出去。
每收拾一样,心口那道刚刚被撕开的伤口就仿佛又被盐搓了一下,尖锐地疼。
但奇怪的是,越疼,我反而越清醒,越冷静。
电话是在我打包到一半的时候响起来的。
屏幕上跳跃着“顾霄”两个字。
我看着那个名字,看了足足十几秒,心里竟然平静得没有一丝波澜。没有以往那种看到他来电时的心跳加速和小心翼翼,也没有刚才在会所外那种撕心裂肺的痛楚。
只剩下麻木。还有一丝淡淡的嘲讽。
我按了接听,甚至顺手开了免提,手上收拾的动作没停。
“林晚!你死哪儿去了?”他的声音带着明显的不耐烦和被打扰后的火气,“让你送个伞,磨磨唧唧半天不见人!淋死我了!赶紧的,开车到‘迷迭’后门来接我!薇薇她不喜欢车里有烟味,我今儿没开车…”
他甚至没有问我一句是不是安全到家了,没有关心那么大的雨我有没有淋湿。
在他的预设里,我就应该随时待命,就应该在他需要的时候立刻出现,解决他的麻烦,包括但不限于送伞、当司机、以及为他的白月光保持空气清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