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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看守所见到了江雨。
她看起来依旧眉眼周正,但黑了很多,带着一种风霜感。
我不知道为什么忽然不紧张了,曾经那个看我一眼就让我说不出话的女生,现在看起来狼狈、脆弱,她一看着我就开始流泪。
我提醒她:「你必须要和我说实话。」
「我是冤枉的。」她打断了我,抬起头来。
我来之前准备了很多种辩护方案。
有罪的是一种,意外是一种,都需要她配合。
但是她想要的是无罪。
她恳求我:「我们同学里面只有你有出息,你是大律师,你一定要帮帮我。」她说,「我不想死,我也不想坐牢。我回去的时候,她就已经死了,那火只是意外。」
她称呼她的养母是她。
我一点都不意外。
2
高二时候我转学走了,后来也很少知道她的消息。
印象中她一直温顺、敏感,怎么都不像是冷血的凶手。
但人都会变的。
我努力寒暄了几句,渐渐还真的有些老同学相见的氛围了。
江雨不时用手将掉在脸颊旁边的头发拨弄到耳后,以前读书时,我最喜欢看她这个动作,但现在她的神态再配上这个动作,我心情却有点复杂。
「你看起来和读书时候不太一样了。感觉更大气了。」她竟然在恭维我。
我尽量摘掉感情,保持理性,开始直入主题,和她回顾一些我不确定的案件细节。
江雨说:「那天,我刚刚发工资,阮梅给我打电话说要吃樱桃,让我去买,我买了樱桃回去,开门没有人,我以为她出去了,就下楼去找,结果就看到着火了。」
「你没有打消防电话?」这是辩护的一个重点。
「我想打,但是我……」她停顿了一下,「但我听到有人打了,我就没有打了。」
其他的笔录卷宗记录内容几乎都大同小异。
自然也没有刑讯和疲劳审讯等流程问题。
江雨反反复复说自己没有杀人,只是个意外。
「既然这样,你为什么要认罪?」我终于忍不住。
「我觉得我没杀人。就算我是起火没救也只是个意外,要是个意外,我被误抓了,也不会进去太久是不是。」她立刻说,那双眼睛滴溜溜看着我,精明又市侩。
我心里已经了然。
「你进过房间,在现场点火的打火机还是你之前买的,上面最新的指纹也是你的,扔在角落,被一个玻璃杯挡住没烧坏。
而且你承认了你和阮梅的恶劣关系。每一条都对你不利。」我试着引导她另一个思路,「其实,认罪了往减刑上考虑更实际。」
如果她们本身关系恶劣,当时有过剧烈争吵,江雨是一时失去理智的意外泄愤,也没想到火会烧起来,也许可以往司法实践中的情节较轻情形类靠,然后再取得亲属谅解。
这一类一般刑期会在十年以下。
江雨听完有些失望,对我的态度也冷淡了很多。
「行吧,先试试。」她靠回椅背。
我临走前,她很轻嘟囔了一句,以为我没注意。
但是我从来对别人的小声嘀咕都很在意。
我听清了,她说的是,早知道是这样,那早几年就好了。
早几年?
我很快反应过来,早几年,江雨没有满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