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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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庭审是在五月底。
我本想在这之前和江雨的哥哥姐姐联系一下,看看有没有求和的可能,但一直联系不上,江雨给我的联系方式要么忙音要么空号。
我只能先去找江雨的同事。
江雨看来过得很不好。
我听到了很多不好的传言,包括她曾经在广东某地工作的桃色传言。
我听见了她各种泼辣的故事。
少年时代的滤镜正在一点点碎裂。
她最近的工作是在一个点心厂上班,两个班次轮换,还额外兼职了一家快餐店的收银,但江雨人缘不太好,很多人提起她都是满脸怪异的神色。
我费了些力气,才能勉强请来她的两个主管,看看能不能从平时的为人方面说一说。
庭审现场还来了因为着火恐惧从楼上跌落下去的老邻居家属。
这老头还是个退休的公职人员,家属很生气,已在准备求偿,据说还托了内部关系,要好好给江雨这个不孝女一个「深刻教训」。
小县城本就关系盘根错节。形势对江雨很不利。
庭审中,公诉人先宣读了起诉书。
整个庭审过程比较漫长。
在控辩双方对被告人进行讯问环节,江雨几次三番找理由找问题,但每一项都有相应的证据,甚至连买打火机的监控录像、照片都有。
最后的控辩双方的辩护环节,公诉意见指出条条桩桩,从犯案手段:纵火,社会影响和被害人的特殊身份:江雨的养母,还有江雨的认罪态度几方面出发认为属于情节严重,主张判处她死刑。
我则从这是一场「家人之间吵架的激愤」和两人平时还算和睦的相处着手,比如江雨多年来给阮梅的生活费转账支付等证据上,主张十五年有期徒刑。
就在这时,江雨竟然忍不住在庭上直接叫我名字:「你不是说我会判十年以下吗?」
庭审一度被打断,但江雨在审判员们心里的印象分已经降到了最低值。
我简直要被江雨气死,而这种愤怒正好奇异中和了我的紧张,我也不结巴了。
我细细列举江雨平日和养母家的关系情况尚可,希望法院酌情轻判。
公诉人指出我没有任何的亲属谅解书。
我只能实话说我还没联系上。
但就在这时,江雨的养兄和养姐竟出现在了现场。
江雨家和阮梅家虽然是邻居,但关系并不好,严格来说,两家还是仇人。
江雨的爸爸江猛是个混子,传言他年轻时候还对阮梅耍过流氓。
阮梅的丈夫有一次喝了酒,想起这个传言,又在家打阮梅。
江猛正好从外面过,不知戳了他哪根神经,听得火起,然后顺手拎刀给了男人一刀背,当场呀,那血就滚出来,他还想再来第二刀,是被阮梅的大儿子拿手挡住了。
后来因为伤了神经,阮梅丈夫总有些头昏,有一次开机器的时候因为这个恍神,被卷进去没了。
江雨八岁时,江猛被砍死在小巷子里,她那个没领证的妈也跑了。
江雨成了孤儿,被几家亲戚扔来扔去,可怜兮兮坐在自家出租屋的街沿上。
那时候大家都不富裕,阮梅家里的条件其实也不好,本来就有两个孩子,但过了两天,还是收留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