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世界只剩下这块发光的屏幕,和指尖下噼啪作响的键盘。
我在写。
写我第一次见到林薇,她穿着一条白色的裙子,在图书馆的阳光下对我笑,眼睛弯成好看的月牙。那时我以为那是缘分天定。
写我们约会,她总是很准时,但眼神偶尔会飘向手机,解释说是苏晴又遇到了什么麻烦。我当时只觉得她重情义。
写求婚那天,她眼眶红了,用力点头,抱住我时,身体似乎有瞬间的僵硬。我以为那是惊喜过度。
写婚礼上,苏晴是首席伴娘,忙前忙后,看林薇的眼神温柔得能滴出水来。司仪还开玩笑说伴娘比新娘还舍不得。
写我们搬进新家,苏晴送来的贺礼是一对昂贵的香槟杯,杯脚缠绕着银丝,像某种隐秘的纽带。
写无数个周末的早晨,她匆匆离去,帆布包里装着所谓的“灵感”。
写我独自在家,看着电视里的无聊节目,想着她写作是否顺利,需不需要一杯热牛奶。
写我规划着未来,要孩子,换大房子,带她去她一直想去的北欧看极光。
写我所有的期待,所有的爱恋,所有的信任。
一字一句。
我把它们从记忆里血淋淋地剥离出来,摊开在这冰冷的白光下,用最平铺直叙的语言,审视它们,解剖它们。每一个甜蜜的瞬间,如今都露出了狰狞的底色,充满了精心设计的谎言和心照不宣的默契。
我是他们戏台下唯一的观众,还看得津津有味,拼命鼓掌。
喉咙里涌起一股腥甜,被我强行咽了下去。眼睛干涩得发痛,却流不出一滴泪。愤怒和剧痛之后,是一种更可怕的虚无。我像个被抽空了所有内脏的皮囊,只剩下机械敲击键盘的本能。
我不知道写了多久。直到手指僵硬,脖颈酸痛,屏幕上的字密密麻麻,像一群蠕动的黑色蚂蚁。
外面的喧嚣早已沉寂,天大概快亮了。
我停了下来,背重重靠向廉价的电脑椅,发出不堪重负的呻吟声。我看着那满屏的文字,那是我六的人生,是被彻底否定的六年。
然后,我做了一件自己都无法理解的事。
我移动鼠标,注册了一个新的邮箱账号。生疏地、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地,输入了林薇和苏晴的邮箱地址——那两个我熟记于心的号码。
没有标题。
我将这长达数万字的、血淋淋的文档,拖进了附件栏。光标在“发送”按钮上停留了很久,指尖冰凉,微微颤抖。
最终,我重重敲下了回车键。
发送成功。
像卸下了千斤重担,又像是把最后一点灵魂也掏空了出去。我关掉文档,清理掉所有浏览痕迹,像个幽灵一样站起身,推开隔间的门。
网吧通宵的人东倒西歪地睡着,空气污浊不堪。我绕过他们,走到街上。
凌晨的空气冰冷彻骨,带着雨水洗刷后的清新,却呛得我肺疼。街道空旷,偶尔有早起的清洁工在沙沙地扫着地。
我站在那里,像一个刚刚降生到这个世界的人,茫然四顾,不知该去向何方。
家是回不去了。
那个曾经称之为“家”的地方,每一寸空气都刻着欺骗。那张床,那张餐桌,那个她曾伏案“写作”的书桌……所有的一切都在无声地嘲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