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慕思第一次见到沈恬,是在纽约大学的迎新酒会上。水晶灯折射出的光落在她香槟色的连衣裙上,像揉碎了的月光,她举着果汁杯,对着不远处的雕塑笑得眉眼弯弯,身后跟着两个提着行李的保镖——那是慕思从未接触过的世界,像隔着一层磨砂玻璃,看得见轮廓,却摸不清质地。

“你也是来读金融的吗?”沈恬的声音像含着糖,主动凑过来时,发梢带着淡淡的栀子花香。慕思攥紧了口袋里那张皱巴巴的奖学金证明,指尖泛白,脸上却挤出温和的笑:“嗯,不过是自费,得更努力才行。”

他故意穿了件洗得发白的衬衫,袖口磨出毛边。沈恬果然露出同情的神色:“那我们可以一起自习呀,我笔记做得还不错。”她不知道,慕思的床头贴着纽约富豪榜,沈恬父亲的名字排在第三位,用红笔圈了圈。

恋爱是从图书馆开始的。慕思总能精准地出现在沈恬需要的地方:她忘了带伞的雨天,他会抱着一本厚重的《经济学原理》跑来,说“刚好多带了一把”;她熬夜赶论文时,他会提着保温桶出现,里面是“房东阿姨熬的粥”——其实是他算好时间,在便利店热了三次的速食粥。

沈恬带他见朋友时,他从不抢话,总是安静地坐在角落,听着别人聊游艇派对和私人飞机,偶尔插一两句关于学术的见解,眼神清澈得像山涧的泉水。“慕思真的好踏实,”朋友们私下对沈恬说,“跟那些浮夸的富二代不一样。”沈恬听得心花怒放,越发觉得自己找对了人。

他们的恋爱长跑,是慕思精心铺就的轨道。第一年,他“兼职送外卖”时被车蹭到,沈恬心疼得掉眼泪,偷偷塞给他一张卡,他却红着眼拒绝:“恬恬,我知道你好意,但我想靠自己。”直到沈恬生气,他才“勉强”收下,转头就用这笔钱报了华尔街精英的 networking 课程。

第三年,沈恬说想回家继承家业,问他愿不愿意一起回去。慕思沉默了很久,望着窗外的帝国大厦:“我想先在纽约站稳脚跟,不然……配不上你。”他故意停顿,看沈恬急得跺脚,才笑着补充,“等我做出成绩,就去见叔叔阿姨,堂堂正正求娶你。”

沈恬被这句话哄得团团转,开始主动说服父母:“慕思真的很努力,他老家在小县城,父母都是老师,特别淳朴……”她不知道,慕思早已拉黑了老家的穷亲戚,只留下一个“生病需要医药费”的人设,每次沈恬问起,他就叹着气说“不想让你担心”。

回国后的生活,是慕思计划的加速键。他进了沈父的公司,从基层做起,每天第一个到,最后一个走。沈父起初不看好他,觉得“家境太普通,怕心思不正”,但架不住女儿天天念叨,加上慕思确实能力出众,几个项目做得滴水不漏,渐渐松了口。

“小慕是个好苗子,”沈父在家庭聚餐上难得夸人,“就是太拼了,上次见他,眼底都是红血丝。”沈恬赶紧给慕思夹菜:“你别太累了,家里又不缺你那点工资。”慕思低头笑,嘴角的弧度却没达眼底——他要的从来不是工资。

他开始不动声色地渗透沈恬的生活。沈恬的闺蜜想创业,他“无意中”透露某个项目的风险,转头就把更优质的资源介绍给另一个对他有好感的女同事;沈父的得力助手想退休,他推荐了自己“老家来的远房表哥”,其实是早就收买好的心腹。

第五年纪念日,慕思在黄浦江的游轮上单膝跪地,钻戒不大,却是他“攒了半年工资买的”。沈恬哭着点头,没看到他转身时,眼中一闪而过的精光。

婚礼办得盛大,沈父给了女儿一套市中心的江景房,还有公司百分之十的股份当嫁妆。慕思穿着定制西装,站在沈恬身边,接受着宾客的祝福,笑容完美得像教科书。沈恬的母亲悄悄拉过他:“小慕啊,以后好好对恬恬,我们老两口没别的心愿。”他握着老人的手,语气诚恳:“妈,您放心,我会用命护着她。”

转折发生在婚后第二年。沈父突发脑溢血,送进医院时已经昏迷不醒。沈恬慌了神,抱着慕思哭:“怎么办啊,公司那么多事……”慕思拍着她的背安抚,转头就以“沈总授权”的名义,接管了公司的核心部门。

他先是“发现”沈父的几个决策失误,把责任推给已经退休的老助手;接着又“查出”沈恬名下的股份被抵押过,制造资金链断裂的假象;最后,他让那个“远房表哥”伪造证据,证明沈父挪用公款——所有的矛头,都指向了这个躺在病床上的老人。

沈恬起初不信,直到慕思把一叠“证据”摔在她面前:“恬恬,我也不想信,但事实就是这样!现在只有我能救公司,救沈家!”他的语气痛心疾首,眼神却冷得像冰。

沈父在医院去世时,沈恬都没能见到最后一面——慕思说“医生说要静养”,其实是扣下了所有探视申请。葬礼上,沈恬穿着黑裙,瘦得像一片羽毛,慕思扶着她,接受着旁人的同情,俨然一副深情丈夫的模样。

直到那天,她在慕思的书房找文件,无意中碰掉了书架最上层的一个盒子。里面没有情书,没有照片,只有一叠厚厚的日记:

“2018年9月,沈恬果然上钩了,她的同情心真好骗。”

“2020年3月,沈家的账目漏洞找到了,时机还没到。”

“2022年5月,沈父的体检报告显示高血压,可以开始计划了。”

“2023年10月,沈恬的股份到手,下一步,让她消失。”

最后一页,是昨天写的:“她好像起疑心了,不过没关系,药已经准备好了,就说是安神的。”

沈恬拿着日记的手止不住地抖,血液好像瞬间冻结。慕思推门进来时,她猛地抬头,眼睛里布满血丝:“是你……都是你做的?”

慕思先是一愣,随即笑了,那笑容里再没有半分伪装,只剩下赤裸裸的贪婪和冷漠:“是又怎么样?沈恬,你真以为我会爱你这种傻白甜?要不是你家有钱,你以为我会跟你耗五年?”

他走过来,掐住她的下巴,力道大得让她疼出眼泪:“你爸太碍事,你也一样。现在沈家是我的了,你的股份,你的房子,都是我的。”

沈恬像被抽走了所有力气,瘫坐在地上,眼泪混合着绝望滚落:“你这个骗子……你这个魔鬼!”

“魔鬼?”慕思嗤笑一声,“是你自己蠢,是你家的钱引我来的。”他弯腰捡起日记,“本来想让你走得安详点,既然你知道了,就别怪我心狠了。”

窗外的雨下得很大,打在玻璃上噼啪作响,像沈恬破碎的心跳。她看着慕思转身去拿药,突然抓起桌上的水果刀,用尽全身力气刺向他——却被他轻松躲过。

“疯女人!”慕思反手一巴掌扇在她脸上,把她推倒在地。沈恬的头撞在桌角,血顺着额角流下,模糊了视线。她看着慕思端着水杯走过来,嘴里还在说着什么,好像是“这药很温和,不会太痛苦”。

意识消失的最后一刻,沈恬想起第一次在纽约见到他时,他穿着白衬衫,站在阳光下,笑得那么干净。原来那不是阳光,是时间精心织就的伪装,用五年的温柔做饵,钓走了她的爱情,她的家,还有她的命。

雨还在下,江景房的灯光亮了一夜,第二天清晨,保洁阿姨推开房门时,只看到沈恬躺在地上,脸上还带着未干的泪痕,而慕思正坐在客厅里,对着电话那头的律师冷静地说:“我太太……可能是抑郁症发作,意外去世了。”

阳光透过落地窗照进来,在他身上镀上一层金边,像极了多年前那个“单纯”的少年。只是这一次,再没有人会相信,那层伪装之下,藏着怎样腐烂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