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寄信人处却永远空着,像他从未说出口的心意。

“致沈知遇:今天我还是爱你。”

这句话像个顽固的胎记,印在 312 封信的开头。

他写车间里新换的织布机,说那机器运转起来像在唱歌,只是没有沈知遇说话好听;

写宿舍窗外的梧桐树又落了几层叶,算着叶子落尽时,离沈知遇回来的日子是不是又近了些;

写电视里那个留着平头的青年企业家

—— 沈知遇的西装袖口沾着晨光,和当年在月台上挥手时一样好看,只是眉宇间多了几分成熟稳重。

第 100 封信写在 1998 年深秋。

林叙蹲在人民大会堂后巷的阴影里,看着沈知遇被记者簇拥着走出大门。

那天的风很大,吹得他耳朵生疼,可他还是舍不得移开视线。

男人比毕业时瘦了些,笑起来依然会露出虎牙,回答问题时从容不迫,举手投足间都是成功人士的自信。

回到旅馆后,他在信纸上写下:“阿正今天看见你西装革履,你瘦了,但笑起来还有虎牙。阿正替你高兴。”

笔尖顿了顿,墨水在纸上积了一小团,他又添了句:“今天北京的风,和那年月台的风一样凉。”

写完这句话,他对着信纸愣了很久,仿佛能透过纸张,闻到那年月台上的煤烟味。

2003 年的汇款单填到一半,林叙的钢笔漏了墨。

黑色的墨水在 “汇款人” 栏晕开,像朵丑陋的花。

他忽然想起沈知遇朋友圈里的话 ——“谢谢阿正,我初中最好的朋友”。

那一刻,他感觉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攥紧了,疼得他喘不过气。

原来沈知遇心里早有个阿正。

那个死于 1988 年夏天的少年,那个和沈知遇一起在篮球场上奔跑的身影,成了横亘在他们之间的透明屏障,看得见,却穿不过。

林叙把汇款单上的名字描成 “阿正”,一笔一划,像是在进行一场自我欺骗。

看着 8 万元积蓄被划走时,他忽然觉得那是自己能送出去的、唯一像样的东西,是他卑微的爱意能触碰到对方的唯一方式。

第 200 封信里,剪报上的字迹被泪痕泡得发皱。

那是沈知遇感谢 “阿正” 的那条朋友圈截图,他小心翼翼地剪下来,贴在信里。

他第一次在信尾停留太久,墨水在 “阿正” 两个字上积成小水洼,晕开了笔画,像他模糊的泪眼。

2005 年的红请柬烫得人眼睛发疼。

那红色太过鲜艳,像是在嘲笑他的不自量力。

林叙在随份子的红包上写 “阿正贺”,笔尖太用力,把红纸戳出个小洞,像他心里破了个洞,冷风呼呼地往里灌。

婚礼当天,酒店门口的梧桐树落了满地碎金,阳光透过叶隙洒下来,晃得人睁不开眼。

他看见沈知遇挽着新娘的手走过旋转门,白色西装在阳光下亮得刺眼,新娘的婚纱裙摆很长,拖在地上像一朵盛开的云。

第 250 封信写到一半,钢笔没水了。

林叙对着窗外的月光发了会儿呆,那月光清冷如水,照得他心里一片冰凉。

他摸出铅笔继续写:“阿正嫉妒那个女人,但阿正更怕你难过,所以阿正不进去。”

铅笔划过纸面的沙沙声里,他听见自己喉结滚动的声音,像多年前那个说不出话的午后,紧张又无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