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执挽着她的手臂瞬间绷紧了。他几乎是立刻抽回手,甚至没看她一眼,只丢下一句“在这等着”,便径直朝那个方向走去。脚步比平时快了些,背影里透着几分罕见的急切,连平时端着的矜贵都散了几分。
宋晚晚被孤零零留在原地,手里的香槟杯壁沁出的水珠顺着杯脚往下滴,落在礼服裙上,留下一小片深色的痕迹,像块洗不掉的污渍。
“哟,这不是宋小姐?”一个轻佻的声音插进来。是赵家公子赵瑞,总爱跟在沈执身边,仗着家里有点势力,说话没轻没重。他眼神黏腻地在宋晚晚身上打转,像在看一件展品,“沈哥到底是念旧,正主都回来了,你这高仿还穿着这么像,不觉得尴尬吗?”
旁边他的女伴拉了他一下,小声劝:“别乱说话。”
赵瑞却没理,笑得越发恶意:“怎么?学人精当到底啊?可惜啊,东施效颦,连人家林小姐十分之一的气质都没有。你看你这礼服,水钻太闪,俗气得很,哪有林小姐的苏绣雅致?”
周围传来几声压抑的低笑。有人低头窃窃私语,有人假装整理领带避开视线,那些目光像蛛丝一样缠在宋晚晚身上,又黏又重。
宋晚晚捏着香槟杯的手指用力到泛白,指节都变了形。她抬眼看向不远处,沈执正低头对林薇薇说着什么,神情是她从未见过的专注——他的眉头微微蹙着,像是在认真听她说话,手指还轻轻替她拂开了落在肩头的一缕碎发。林薇薇掩嘴轻笑,眼风似有若无地扫过宋晚晚,带着一丝怜悯,又像居高临下的审视,仿佛在看一只可怜的小兽。
高仿。学人精。东施效颦。
这几个字像毒针一样钻进耳朵,刺破了她最后那点自欺欺人的幻想。胃里一阵翻搅,刚喝下去的香槟在食道里灼烧着,带着尖锐的疼。
她放下香槟杯,想找个角落喘口气。转身太急,高跟鞋鞋跟绊了下曳地的裙摆,身体瞬间失去平衡。惊呼卡在喉咙里,她能感觉到周围人的目光瞬间聚焦过来,带着惊愕和看好戏的意味。
“哗啦——砰!”
玻璃碎裂声尖锐地撕开了宴会的和谐假面。冰冷的香槟、黏腻的橙汁、精致的马卡龙劈头盖脸砸下来,顺着她的头发往下淌,冰凉的液体浸透了缎面礼服,紧紧贴在身上,勾勒出尴尬的曲线。手臂和小腿传来一阵尖锐的刺痛,是玻璃碴子扎进了皮肤,血珠混着酒液蜿蜒而下,在洁白的小腿上留下一道猩红的痕迹。
世界瞬间安静了。所有的谈笑都停了,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她身上,像无数双眼睛在打量一件摔碎的玩具。
宋晚晚狼狈地倒在狼藉中,礼服裙摆勾破了,沾着玻璃碎片和奶油,看起来滑稽又可怜。她撑着地面想站起来,掌心按到一片碎玻璃,尖锐的痛感让她倒吸一口凉气,血珠从掌心渗出来,染红了地面。
她抬头,在晃动的人腿缝隙里,精准对上了沈执的目光。
他皱着眉,隔着人群看她,眼神里没有半分担忧,只有被打扰的不悦,和对她笨拙出丑的嫌弃——仿佛她不是一个摔倒受伤的人,而是一件破坏了宴会氛围的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