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她弯腰的一瞬间,我看到了让我永生难忘的一幕。
那个一直低着头的年轻保洁员,突然抬起了头。
他的脸上,没有五官。
是一片光滑的皮肤,没有眼睛,没有鼻子,没有嘴巴。
他伸出手,动作快得像一道闪电,一把抓住了红衣女人的头发,把她的头往下一按。
与此同时,王大妈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了一把巨大的、锈迹斑斑的剪刀,“咔嚓”一声,剪断了电梯的钢缆。
我甚至没来得及尖叫。
电梯在一瞬间失去了支撑,开始疯狂地往下坠落!
失重感让我大脑一片空白。
我只听到红衣女人发出了一声短促的惨叫,然后是骨头碎裂的声音。
还有王大妈和那个无面人发出的、不似人类的咯咯笑声。
“轰——!”
一声巨响,电梯砸在了一楼。
我被巨大的冲击力甩了出去,狠狠地撞在电梯壁上,然后摔在地上。
我感觉自己的骨头都散架了,眼前一片金星。
我挣扎着抬起头。
电梯里一片狼藉。
红衣女人躺在地上,身体扭曲成一个诡异的角度,显然是活不成了。
王大妈和那个无面人,却不见了。
他们消失了。
我顾不上身上的剧痛,手脚并用地爬出了变形的电梯门。
我活下来了。
我回头看了一眼电梯的惨状,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守则第六条,不是说电梯里有三个人时不能进。
它是说,电梯里,一次只能有三位“住户”。
王大妈和那个无面人,他们不是“住户”!
所以,当红衣女人走进来的那一刻,电梯里就有了四位“乘客”。
但是,我和红衣女人是“住户”。
所以,我们两个必须死一个。
他们用耳钉做借口,把她骗了回来,然后制造了这起“意外”。
我因为一直待在电梯里,反而成了幸存者。
我惊魂未定地跑出了12号楼。
我没有去公司,直接打车去了最近的医院。
医生检查后,说我只是有点软组织挫伤,简直是奇迹。
我在医院待了一整天,直到天快黑了,才不得不回去。
我不敢再坐电梯了,拖着伤痕累累的身体,一步一步地爬楼梯。
走到五楼的时候,我看到楼梯口站着一个人。
是那个姓李的、穿着蓝色工作服的哑巴保洁员。
他手里拿着拖把,正在拖地。
他看到我,停下了手里的动作。
我们对视了一眼。
他的眼神很平静,看不出任何情绪。
我心里很怕,但还是硬着头皮从他身边走了过去。
就在我与他擦肩而过的时候,他突然伸出手,拉住了我的胳膊。
我吓得差点跳起来。
“你……”我刚说了一个字,就想起了守则,立刻闭上了嘴。
他没有伤害我。
他只是把我的手抬起来,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样东西,塞进了我的手心。
然后,他松开手,继续拖地,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我摊开手掌。
手心里,是一把小小的、已经生锈的铜钥匙。
我捏着那把冰冷的铜钥匙,站在楼梯上,半天没动。
那个哑巴保洁员,为什么要给我这个?
守则上说,可以完全信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