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时三刻,是我动手弑君的最佳时机。
我藏在袖中的毒针,淬了西域最烈的“见血封喉”。
只要一针,就能结果了萧彻那个暴君的命,为我林家一百七十三口,报仇雪恨。
为了这一天,我女扮男装,以一个假太监的身份,在他身边像狗一样蛰伏了整整十年。
十年,我从一个任人欺凌的小黄门,爬到了权倾朝野的司礼监掌印,成了萧彻最信任的“走狗”。
今晚,这条狗,就要反咬主人了。
我候在寝殿外,只等他一声传唤,便可送他归西。
可就在这时,我的小腹,突然传来一阵从未有过的、撕裂般的绞痛。
一股热流,不受控制地从我身下涌出。
我整个人如遭雷击,僵在了原地。
不可能。
绝对不可能。
十年前,为了进宫,我明明已经……
我颤抖着手,悄悄探向身下,指尖触及一片温热的粘腻。
凑到鼻尖,是一股浓郁的血腥味。
不是伤口。
是……
我的脑子“嗡”的一声,一片空白。
十年了,整整十年,我早已忘了自己是个女人。
我以为,我的身体,早就和我的心一样,变成了一块不会痛、不会流血的石头。
可它偏偏在今晚,在我复仇大计即将成功的今晚,用这种最荒唐、最残忍的方式,提醒我,我错了。
“林福。”
殿内,传来萧彻那慵懒又带着一丝残忍笑意的声音。
他总喜欢这么叫我,福气的福。
他说,我是他的福星。
我的血,在这一瞬间,凉了半截。
我强忍着剧痛,整理好仪容,推门而入。
“奴才在。”
萧彻半躺在龙榻上,手里把玩着一枚玉扳指,凤眼微眯,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脸色怎么这么白?”他问,语气里听不出喜怒,“可是身子不爽利?”
我低着头,冷汗已经浸湿了我的内衫。
“回陛下,许是……许是夜晚风凉,染了些寒气。”
我不敢抬头,我怕他看到我眼里的惊恐。
我的计划,不能乱。
萧彻“哦”了一声,拉长了语调。
他从榻上坐起来,赤着脚,一步一步,走到我面前。
他身上那股龙涎香的味道,霸道地将我笼包围。
我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危险。
他伸出手,冰凉的指尖,划过我的脸颊。
“是吗?”他轻笑一声,那声音,像是毒蛇吐信,“朕瞧着,倒不像是伤寒。”
他俯下身,在我耳边,用只有我们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一字一顿地说道:
“倒像是……害了什么血亏的毛病。”
2
萧彻的话,像一把冰锥,狠狠刺进我的心脏。
我浑身的血液,在这一刻,几乎都凝固了。
他知道了?
他怎么会知道?
是巧合,还是……他早就知道了?
我的脑子里闪过无数个念头,后背的冷汗,已经把衣服都湿透了。
但我不能慌。
十年了,我早已练就了一身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本事。
我抬起头,迎上他那双探究的、带着戏谑的凤眼,脸上挤出一个谦卑又惶恐的笑。
“陛下说笑了,奴才……奴才是个阉人,哪儿来的血亏毛病。”
我故意加重了“阉人”两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