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据很快立好。在村长和几个族老的见证下,白纸黑字写明了:我韩雾,自愿与韩家分家,带走自己所有嫁妆(一应旧衣物及杂物),从此生死自理,与韩家再无瓜葛。
所谓的“嫁妆”,就是当初王家丢出来的一个破旧樟木箱子,里面装着几件洗得发白的旧衣服,一床薄被,仅此而已。我当着所有人的面,仔细地检查了那个箱子,然后吃力地把它拖出了韩家的大门。
背后,是周淑芬毫不掩饰的嗤笑和韩雨终于流露出的轻松笑意。韩老蔫蹲在门槛上,烟雾缭绕,看不清表情。
我拖着那个破箱子,一步一步,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那个冰冷刺骨、盼我早死的家。胸腔里的火,烧得更旺了。
村子西头有间废弃的土地庙,半边屋顶塌了,四处漏风。我把破箱子拖了进去。庙里积了厚厚的灰尘,墙角挂着蛛网,一尊缺了胳膊的土地公神像歪在供台上,落满了灰。
这就是我的新“家”。
我不怕。上辈子怎么死的,我不知道。这辈子,我韩雾,偏要好好活。
我打开箱子,把里面那几件旧衣服都抖开。手指仔细地摸着每一寸布料。在最底层,那件压箱底的靛蓝色粗布夹袄的夹层里,我的指尖触到了一个硬硬的、方方的小东西。
心头猛地一跳。我小心地拆开夹袄内衬的缝线,取出了一个用油纸包得严严实实的小包。打开油纸,里面是一对沉甸甸、黄澄澄的……金耳坠!
这对耳坠,是我亲姥姥,也就是我娘的娘,临死前偷偷塞给我的。她是早年逃荒来的外乡人,据说祖上有点来历。她拉着我的手,气若游丝:“雾丫头……这个……藏好……别让人知道……是姥姥……留给你保命的……”
那时我才十岁,懵懵懂懂,只知道姥姥眼神里的郑重。我把它缝进了这件最不起眼的旧夹袄里,后来嫁人,这箱子旧衣被王家当垃圾丢出来,这对耳坠也跟着我回了韩家,一直藏着,连周淑芬都不知道。
握着这对冰凉的金耳坠,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保命的,姥姥没骗我。
我没急着去当铺。金耳坠是最后的底牌,不到万不得已不能动。当务之急是活下去,填饱肚子。
我在破庙安顿下来。每天天不亮就出门,去后山挖野菜。别人挖荠菜、苦麻菜,我专挑那些不起眼、味道微苦的婆婆丁、车前草。这些在别人眼里是喂猪的,但我知道,镇上的回春堂药铺收。姥姥懂点草药,小时候教过我不少。
挖了大半篓子,我背着去了镇上。回春堂的伙计看着篓子里的野草,一脸嫌弃:“去去去,这破烂玩意儿谁要?”
“小哥,麻烦您看看,”我把篓子往前推了推,“都是新鲜的婆婆丁、车前草,能清热利湿的。你们掌柜的兴许用得着?”
伙计皱着眉,正要赶人,一个留着山羊胡的老者从里间踱了出来,正是掌柜孙大夫。他瞥了一眼我的篓子,目光微凝,蹲下身翻检了一下:“品相还行。晒得干了送过来,三文钱一斤。”
成了!我心头一喜,连忙道谢。三文钱一斤,这比野菜值钱多了!
从那天起,我有了生计。白天挖草药,小心地晒在破庙漏下的阳光里。晚上,就着月光搓麻绳,搓得手指通红。我还把破庙前一小块荒地清理出来,从山上移栽了几株野生的、可以做凉拌菜的小根蒜、马齿苋,浇点水,盼着它们长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