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要是……我把我脑子里那些“霸道王爷爱上我”、“废柴嫡女逆天修仙”、“我在古代当大官”的故事写出来,会不会……也能闯出一片天?

想到这里,我的心“怦怦”直跳。

这或许是我唯一的,也是最有机会翻盘的底牌!

我当即起身,磨墨铺纸,烛火下,我的眼中燃起了久违的光芒。

第三章:牛刀小试初生财

说干就干,向来不是我的风格。但现在,身后是嗷嗷待哺的弟妹,头顶是随时可能砸下来的一千两巨债,由不得我再“得过且过”。

接下来的三天,我把自己关进了书房,谢绝了一切访客,连柳姨娘都以为我受不住打击魔怔了。

只有小翠知道,她家的大小姐不是魔怔了,是疯了。

她每每端着饭菜进来,看到的都是我顶着一双兔子似的红眼睛,头发用一根簪子随意挽着,几缕碎发被墨汁沾染,正伏在案前奋笔疾书。宣纸在我手下消耗得飞快,废弃的纸团在角落里堆成了一座小山。

用毛笔写字,对前世用惯了键盘的我来说,简直是一种酷刑。不仅速度慢,写出来的字还歪歪扭扭,毫无风骨可言。好在,故事的核心在于情节,而非书法。

我写的第一个故事,没有选那些需要宏大背景和复杂设定的题材,而是选了一个最简单、最粗暴,也最容易让人上头的——霸道王爷。

故事名叫《霸道王爷的逃跑小娇妻》,名字要多俗有多俗,要多直白有多直白。

在这个时代的话本里,男女主角总是温文尔雅,讲究礼数,见个面都要吟诗作对半天。而我的故事,开篇就是女主为了躲避家族联姻,女扮男装逃跑,结果在路上误打误撞,不仅撕了男主王爷的衣服,还把他当成登徒子给揍了一顿。

节奏要快,冲突要强,打脸要狠。

我把前世网文里所有屡试不爽的“黄金三章”定律、“打脸”套路、“欲擒故纵”的拉扯感,全都揉进了这个故事里。什么“女人,你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该死的,我竟觉得这女人有点甜”之类的经典台词,我信手拈来。

三天后,当我写下第一卷的最后一个字时,我感觉自己的半条命都没了。但看着桌上那厚厚一沓、墨迹未干的手稿,我的心里,却前所未有地踏实。

剩下的问题是,如何将这沓手稿变成银子。

我让刘伯去打听京城里最大的几家书坊,但他带回来的消息却不容乐观。那些大书坊都有自己固定的合作文人,对于我这种名不见经传的新人,人家连稿子都不会看。

“大小姐,要不……咱们再想想别的办法?”刘伯一脸为难。

“不,”我摇了摇头,目光坚定,“京城里,难道就没有一家快要开不下去的书坊吗?”

锦上添花,永远不如雪中送炭。

刘伯愣了一下,随即恍然大悟。很快,他就给我带来一个消息:在城南最偏僻的巷子里,有一家名叫“翰墨斋”的小书坊,老板是个老秀才,为人古板,不懂经营,书坊里的书都是些之乎者也的经史子集,眼看着就要关门大吉了。

就是它了。

我换上了一身半旧的素色衣裙,用面纱遮了脸,只带上小翠,拿着手稿,亲自去了翰墨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