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权责衡准规则实施后,东部权责秩序显著改善 —— 新砦遗址 “权责成效刻辞” 显示,权责纠纷从年均 25 起降至 4 起,责任推诿率从 70% 降至 12%,宗族对权责分配的满意度从 25% 升至 90%,有虞氏、有莘氏等宗族恢复资源供应与工程参与,东部治理从失序走向有序。

第二节 多宗族文化符号权属规则构建:从 “支配无序” 到 “权属法定”

针对 “单族符号支配”,句望突破 “无规则盗用” 局限,通过 “符号归属登记 - 使用规范 - 侵权救济” 的三重符号权属规则体系,以陶契为规则载体,明确各宗族 “符号所有权、使用权、救济权”,实现 “权属清晰、使用有序”,这一体系与敬康 “符号支配”、帝尧 “王权符号统一” 的模式完全不同,聚焦 “符号权属法定、文化冲突化解”。

1. 符号归属登记规则:明确 “所有权主体”

句望在石家河设立 “东部文化符号归属登记处”,推行 “符号归属登记制”,明确 “各宗族核心符号需经登记确认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主张权利”:

登记流程:各宗族提交 “符号本源证明”(如最早使用遗址、宗族传说、祭祀传统)+“符号标准图谱”(刻有符号完整形态、核心元素),登记处组织 “四族文化长老联合审核”,审核通过后,刻于 “符号归属陶契”(一式两份,宗族存 1 份、登记处存 1 份),确认所有权 —— 有虞氏提交 “鸟纹最早见于本族遗址” 的证明与图谱,审核通过后获所有权;共工支提交 “纯龙纹祭祀传统” 证明,确认所有权。石家河 “符号归属陶契残片”(刻有鸟纹图谱与登记日期)印证,归属已法定;

所有权界定:明确 “符号所有权包含‘排他使用权’(禁止他人擅自使用)、‘修改权’(仅所有权宗族可修改核心元素)、‘传承权’(可指定本族传承人)”,其他宗族无此权利 —— 颛顼系曾试图修改有虞氏鸟纹的喙部(核心元素),因无所有权被登记处制止。石家河 “所有权界定刻辞”(记录禁止修改案例)证明,权利已清晰。

2. 符号使用规范规则:明确 “使用权边界”

句望制定 “东部符号使用规范”,区分 “所有权使用” 与 “授权使用”,避免 “无序使用引发冲突”:

所有权使用规范:所有权宗族使用本族符号,需 “保持核心元素完整”(如有虞氏鸟纹的喙部、翅膀形态不得更改)、“符合使用场景”(祭祀符号不得用于日常工具,如共工支纯龙纹仅用于祭祀礼器)—— 有虞氏某次在日常陶罐上使用鸟纹(非祭祀场景),被登记处提醒整改,改为 “简化版鸟纹”(保留核心元素,形态缩小);

授权使用规范:其他宗族需使用某符号(如跨族联合祭祀礼器),需向所有权宗族提交 “授权申请”,明确 “使用场景、期限、修改范围”,经书面同意(刻于 “授权使用陶片”)后方可使用 —— 颛顼系因跨族祭祀需使用有莘氏鱼纹,提交申请后获 1 个月授权(仅限祭祀礼器,不得修改),使用后需归还授权陶片。石家河 “授权使用陶片遗存”(刻有使用权限)印证,授权已规范;

组合使用规范:跨族符号组合需 “各所有权宗族共同授权”,且 “标注各符号所有权主体”—— 颛顼系、有虞氏、有莘氏联合制作祭祀鼎,使用龙纹 + 鸟纹 + 鱼纹组合,经三方授权后,鼎身标注 “颛龙、虞鸟、莘鱼”,避免归属争议。石家河 “组合使用刻辞”(记录标注内容)证明,组合已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