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灵堂,刚被盖上白布。
最后一口气咽尽时,我听见沈砚礼撞开大门的声音。他的玄色官袍扫过门槛,带起的风掀动了我脚边的烛火,那双眼总是覆着薄冰的桃花眼,此刻红得像淬了血,在我眼前放大——他跪在我身边,手指抖得不成样子,想碰我又不敢,只能死死攥着拳,指节泛白得像要裂开。
“阿绾……”他的声音碎在喉咙里,像被人用钝刀割着,“你起来……我让你起来!”
我想笑,血沫却先一步涌出来,糊了他半张脸。
起来个屁,起来做什么呢?
系统冰冷的提示音还在脑子里嗡嗡响:【攻略任务失败,宿主林晚将永久滞留本世界。】
永久滞留。
这六个字像烧红的烙铁,把我最后一点念想烫成了灰。
我不是阿绾,我是林晚。二零二三年那个暴雨夜,我刚加完班,手里攥着半根没吃完的烤肠,被一辆闯红灯的货车撞飞。再睁眼,就成了这具十五岁的身体——《京华权梦》里,那个追着摄政王沈砚礼跑,最后被他亲手赐死在天牢里的炮灰表妹沈绾。
系统说,我是时空管理局的第37号试验品,只要让沈砚礼的好感度达到100,就能回到我那个有外卖、有WiFi、有我妈熬的小米粥的世界。
书里的沈砚礼,三岁丧母,五岁被扔去瘴气弥漫的南疆,十五岁提着异母弟的人头回京,二十岁权倾朝野。朝堂上的人怕他怕得要死,后宫里的娘娘们咒他不得好死,可系统说,他有个死穴——缺爱。
“你只要让他信你是真心对他,”系统的机械音毫无起伏,“比黄金还真。”
真心?
我摸着沈绾这具瘦得硌手的手腕,看着铜镜里那张苍白怯懦的脸,只觉得荒谬。真心能换回家的机票吗?不能。但沈砚礼的好感度能。
所以我演。
演一个温顺听话的表妹,演一个眼里只有他的痴傻姑娘,演一个能焐热他那颗冰疙瘩心的“例外”。毕竟我妈还在等我回家喝她熬的小米粥,我妹还藏着我的限量版手办,就连公司楼下那个总多放香菜的麻辣烫摊,此刻都成了我魂牵梦绕的地方。
第一次见沈砚礼,是在沈府的祠堂。
他穿着一身玄色常服,领口绣着暗金色的云纹,站在供桌前,背影挺得像杆枪。祠堂里香烛味浓得呛人,族里的长辈们都低着头,连呼吸都放轻了,只有他,指尖捻着三炷香,动作慢而稳,仿佛周遭的人都只是空气。
按系统给的剧本,我该怯生生地上前,屈膝行礼,声音发颤地叫他“表叔”。
我照做了。
他转过身。
那双眼睛比书里写的更深,瞳仁是纯黑的,像两口深不见底的古井,看我的时候带着种漫不经心的审视,像在掂量一件物品的成色。
“沈大人说你在乡下养了几年?”他开口,声音没什么温度,指尖的香灰落在青砖上,碎成粉末。
“是。”我低着头,用沈绾那副怯弱的语气答,“劳表叔挂心。”
“哪个乡?”他追问,“去年巡查南疆,或许路过。”
我心里咯噔一下。原主哪是在乡下养着,是被刻薄的舅母锁在柴房里,吃了上顿没下顿。系统没给这段词,看来这位摄政王比书里写的更敏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