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
手指划过手机屏幕,停留在那个烂熟于心的名字上——周叙白。
窗外是六月燥热的午后,知了在声嘶力竭地叫着,宿舍楼弥漫着一种空荡而喧嚣并存的奇异氛围。行李箱的轮子碾过楼道的水泥地,发出咕噜咕噜的噪音,夹杂着或兴奋或伤感的道别。四年大学,即将落幕。
而我,林晚,用了整整十年,像一个小偷,或者说,像一个最虔诚又最怯懦的信徒,无声无息地收集着关于一个人的一切。我的青春,是一本只为周叙白打开的日记,每一页都密密麻麻写满了与他相关的琐碎,浸透了无人知晓的心事。
我知道他喜欢用某个特定牌子的蓝墨水,薄荷味的,写在纸上会留下清冽好闻的气息,和沙沙的、让人心痒的声响。
我知道他讨厌香菜,讨厌到哪怕汤里飘着一小片,都会让他微微蹙起好看的眉头。所以大学食堂里,那个总是给他打饭的窗口阿姨,会记得在他的牛肉面里,一遍遍耐心地挑走所有绿色的痕迹。
我知道他惯用右手写字、打球,但撩头发、拿水杯时,偶尔又会露出左撇子的倾向,尤其是在思考或者疲惫的时候,左手会无意识地转动笔杆,或者轻轻叩击桌面。
我知道他热爱那些冷门又忧郁的蓝调音乐,MP3里永远循环着几个我从未听过的外国歌手的歌,耳机线绕过他白皙的脖颈,将他与周遭的喧闹隔开,留下一个让我遥望的、沉默的侧影。
以及——
我知道,他好像永远看不见,那个总是缩在角落里的,沉闷又无趣的我。
从初中校园里那个穿着白衬衫、阳光都偏爱几分的少年,到如今大学里更加挺拔出色、引得无数目光追随的青年才俊,周叙白始终是人群的中心,是耀眼的光。而我,是光背后最不起眼的影子,是喧嚣里最安静的留白。
毕业典礼在体育馆举行,空气闷热而黏腻,混合着汗水、香水、还有离别的味道。巨大的风扇徒劳地搅动着热浪,校长在台上说着慷慨激昂的祝福,台下是黑压压的一片学士帽,以及底下躁动不安的心。
我穿着宽大的学士服,像套在一个不合身的麻袋里,手心濡湿一片,紧紧捏着手机。屏幕亮着,光照着我微微颤抖的指尖。那上面只有短短一行字,我却删删改改了整整一夜,直到天光熹微。
「周叙白,我有话对你说,下午三点,小礼堂后面等你。」
简单的十几个字,抽干了我积攒十年的勇气。
发送键像有千斤重。
角落里,我看到他了。他坐在前排偏右的位置,侧着脸和旁边的朋友低声说着什么,嘴角弯起一个浅浅的弧度,睫毛在眼下投出一小片阴影。阳光透过体育馆高处的窗,恰好落在他一小片肩头,明亮得晃眼。
就是这样一个笑容,这样一个侧影,让我心跳漏拍,让我义无反顾地暗恋了整整十年。
闭眼,深吸了一口燥热的、混杂无数气息的空气。指尖猛地按下。
发送成功。
心跳声在瞬间被无限放大,砰砰砰地,撞击着耳膜,几乎要盖过礼堂里所有的声音。血液嗡地一下涌上头顶,又迅速褪去,留下冰凉的指尖和一片空白的脑海。
为这场长达十年的独角戏,写一个结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