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然后,我伸出手,把它慢慢地、一点点地捏碎了。

第二天清晨,生物钟让我准时在六点半醒来。

身旁的位置冰冷整齐,没有丝毫躺过的痕迹。五年来,一贯如此。

我起身,洗漱,走进厨房。刘妈正在准备早餐,看到我,有些惊讶:“太太,您今天怎么起这么早?”

“早餐我来吧。”我系上围裙,声音温和却不容拒绝。

刘妈张了张嘴,想说什么,最终还是默默退到了一边。

煎蛋,烤吐司,热牛奶。很简单的中式早餐,是他习惯的口味,只是以往,他从不在意是谁做的。

七点整,傅斯年准时下楼,西装革履,一丝不苟。他习惯性地走向餐厅,却在看到端着盘子从厨房出来的我时,脚步顿了一下。

他似乎才想起那个荒唐的“七天之约”。

眉头几不可查地蹙起,但他没说什么,坐下,拿起财经报纸,一如往常。

我将早餐放在他面前。

他吃了一口煎蛋,动作停顿了半秒。我煎的是单面太阳蛋,蛋黄溏心,是他喜欢的熟度,和苏晚晚只吃全熟的不一样。但过去五年,为了更像她,我强迫自己每次都会把蛋煎得全熟。

他抬头看了我一眼,眼神里有一丝极淡的疑惑,但终究什么也没问,继续低头看报,安静地吃完了早餐。

出门前,我站在玄关,手里拿着他的领带。

他显然不适应这种待遇,身体有瞬间的僵硬。

“今天有董事会,配深蓝色这条更好。”我轻声说,没有像以往那样刻意模仿苏晚晚的习惯给他打温莎结,而是选择了一种更简洁利落的结法。

他低头看着我,目光落在我的手指上,又移到我平静的脸上。他的喉结滚动了一下,似乎想说什么,但最终只是沉默地任由我帮他系好。

整个过程,他没有说话,也没有拒绝。

第二天,我帮他熨烫了第二天要穿的衬衫,细心地熨平每一道褶皱。他晚上回来时,看到挂在衣帽间里整齐挺括的衬衫,目光停留了片刻。

第三天,傍晚突然下起暴雨。我开车去了他公司楼下,没有打电话,只是发了一条短信告知。

他在大楼门口看到我的车时,脸上是毫不掩饰的惊讶。过去五年,我从未在他工作时间主动打扰,更别说来接他下班。

坐进车里,他身上带着潮气,车厢内弥漫着一种微妙的安静。

“你怎么来了?”他问,声音听不出情绪。

“下雨了,担心你没带伞。”我目视前方,专注地开车。

他沉默了一下,才说:“司机车里有备用的。”

“嗯,知道了。”我应了一声,没有再多余解释。

车内又恢复了安静。雨刮器规律地左右摆动,车窗外的世界模糊一片。他靠在椅背上,似乎有些疲惫,合着眼,但我知道他没睡着。

第四天,我在他书房整理他随意搁置的文件时,看到一张被压在水杯下的照片。照片上的少女巧笑嫣然,是十八岁的苏晚晚。我拿着照片看了几秒,然后平静地把它重新压回杯底,仿佛只是整理了一件再普通不过的物品。

晚上,他进书房呆了很久。出来时,看我的眼神带着一种复杂的探究。

第五天,我做了他家乡的一道小吃,是很久以前,他某次醉酒后含糊提过的童年味道。他吃第一口的时候,动作明显停滞了,抬头看我,眼神锐利得像要穿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