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裹小脚的女人
我是裹着小脚的女人,旧时代的产物。
新中国成立了。
听别人说,女人也可以申请离婚。
出门买菜的时候,满街红旗猎猎作响,我鬼使神差地领了一张离婚登记表。
我的丈夫有两个妻子。
一个是我,一个是舒情——
留洋千金,他明媒正娶的太太,他一生的真爱。
我踩着小脚,给他们做了四十三年的饭。
却从不上桌吃饭。
一个寻常的清晨,我砸碎了烧饭的锅。
决心叛逃。
01
我给一家人做好了饭,就退回了厨房。
灶台上放着一个孤零零的碗,盛着我的饭。
我的碗和家里其他人的碗不一样,更小更破,单独放在角落。
我的脚也和家里其他人的脚不一样,更小更破,因此我只能住在阁楼。
饭厅里一共十张椅子。
分别属于我名义上的丈夫沈崇明,她的妻子舒情,以及他的儿子儿媳,孙子孙女。
剩下的三张,是留给客人的。
裹着小脚的女人不配拥有椅子,也不配上桌吃饭。
哪怕他的儿子,是我给他生下的。
我端起饭碗,就听见外头儿子沈原在抱怨。
“来来回回就这几道菜,吃都吃腻了。爸,和阿水说说,换换花样啊。”
儿子是我的生的,但是他的母亲却是舒情,名牌大学文学院教授。
不是一个围着灶台转了四十多年的老妈子。
因此自牙牙学语至成家立业,他只叫我阿水。
“是呀,爷爷,坏阿水,老是给宝宝吃一样的饭菜!。”
两个龙凤胎孙辈儿也应和着他们的爸爸。
从他们出生到现在,一直是我在带。
每天一睁眼,就是喂奶洗尿布。
可他们不叫我奶奶,只叫我阿水。
“阿水,过来一下。”
沈崇明素来疼爱孙子孙女,扬声喊我过去。
我忽然觉得厌烦无比,生平第一次,砸了手里的碗。
还不够。
我高高举起用了七八年的铁锅,重重砸在地上。
顶着众人错愕的目光,我踩着小脚摇摇晃晃地走出来。
02
沈崇明后知后觉,将筷子重重往桌上一放。
“阿水,怎么回事?”
桌子正中是我做的青菜瘦肉粥,是我天不亮就起来熬的。
米粒晶莹、软软糯糯,混在乳白色的米汤里,轻轻一搅,肉香四溢。
蒸笼里是我昨晚包的香菇猪肉陷儿的包子,掌心大小,软白饱满。
每一个褶儿都透着可爱,顶起中间小小的一揪面团。
还有时兴的面包、豆浆、削成小兔子形状的苹果......
沈家人在吃上要求严格。
早餐要营养丰富,午饭和晚饭,要八菜一汤。
沈崇明爱葱蒜,舒情不吃香菜,儿子儿媳嗜甜,两个小家伙每顿饭都要看到小兔子苹果。
我记得每一个的口味,唯独不知道自己的。
剩菜是什么我就吃什么,我没有自己的口味。
“哪儿来这么多抱怨,吃饭人难道比做饭的人还要辛苦吗?”
我喃喃自语,擦了擦手,从围裙的兜里拿出离婚申请表。
小心翼翼地展开,递给沈崇明。
“新时代了,女人也可以离婚了。老沈,我要和你离婚。”
沈崇明觉得我不可理喻,“阿水,离婚了,你踩着小脚,能去哪里呢?”
我病态地用围裙擦手,想要擦去指缝里逗留几十年的油烟味。
“不用你管,总有地方去。”
“我答应了你的父母要照顾你。”
沈崇明将离婚登记表撕了个粉碎,“阿水,以后离婚的事情,不要再提。”
03
在前朝,我曾是大户人家的闺秀,还未出生便与沈崇明定了亲。
和很多女子一样,我受规训长大。
小小年纪就缠了一双三寸金莲。
读女训、女戒,学针黹女工,持家之道。
后来洋人来了,山河破碎,沈崇明偷跑去留洋。
再见面,他一身戎装,腰间装着一把德国产的漆黑手枪,骑马走在街上。
他上门退婚,说自己在国外已经登记结婚。
他与舒情相识于异国,救国的理想让他们走在了一起,相知相许。
许一人,亦许国。
父亲发了好大的脾气,当下便重病不起。
弥留之际,他吊着一口气迟迟不咽下,逼迫着沈崇明松口娶我。
这世道太乱了,容不下一个小脚女人。
沈崇明只得答应。
没有凤冠霞帔,没有三媒六聘,我们对着父亲的灵位拜堂成亲。
他是个信守承诺的人,走到哪里就把我带到哪里。
舒情因为我和他争吵过不下十次,最终还是妥协。
我知道自己是个老旧的人,他们说的未来,说的理想,我都听不懂。
我没上过新式学堂,学生们走上街头游行的时候,我只能站在街边观看,帮路过的女学生捡起掉落的发卡。
我想还给她,可她走得太快,小脚追不上她。
我回到了阁楼,阁楼很小,只能放下一张床和一张桌子。
我躺在床上,硬邦邦的,陈旧的纸味萦绕在我鼻尖。
说是床,其实也不是。
准确地说,是用书四四方方堆叠成的床。
四十几年来,他们看什么书,我就偷偷学着看。
我渴望着有一天,能和他们坐在同一张桌子前畅谈。
谈民主与科学;
谈自由与未来;
谈革命与战争;
谈祖国的复兴与繁荣......
我不止一次试图加入他们的谈话。
可每次我一说话,他们便默契地闭上了嘴巴。
我读懂了他们的看向我的表情。
一个只会做饭的小脚女人,懂得什么?!
可就算再小的脚,也是脚。
只要有脚,就会向前走,走到阳光下。
点着煤油灯,我试图用浆糊黏上被沈崇明撕碎的离婚登记表。
04
楼下一阵嘈杂,沈崇明和舒情又在吵架。
最近他们老是争吵,因为舒情的工作问题。
舒情想辞去文学院院长的职务,继续攻读物理。
说起来,她出国留学,学的是物理并非文学。
后来成了沈崇明的太太,为了家庭,不得不弃理从文。
可她对物理学的兴趣不减。
几十年了,每个沈崇明熟睡的深夜,她都坐在客厅来不知疲倦地演算。
眼中依旧是少年时初见的滚烫。
那是理想的火焰。
争吵结束,开始摔锅碗瓢盆了。
下一秒,我的房门被推开,沈原冲进了我的屋子。
“阿水,爸妈又在吵架,你去劝劝。”
我低头在碎纸纸上涂满浆糊,慢吞吞道:“又不是第一次吵架,等会儿就好啦。”
沈原见我不上心,劈手捞起我粘了一半的纸再次撕碎。
“这次不一样!你听听这动静,两个孩子都吓坏了,你没听见他们吓得直哭吗?”
我不言语,他拉起我就往外走,“你去劝劝,去劝劝啊!”
他自己不想去,因为他们每次吵架都没个轻重,总是劝架的人遭殃。
这次的动静果然不同凡响。
我被沈原拉下楼的时候,沈崇明已经捂着心脏躺倒在地,口吐白沫。
还好抢救及时,于他性命无碍。
所有人都很忙,忙于工作、忙于学业,照顾他的任务,又落在了我的头上。
沈崇明躺在床上无法讲话,脾气变得越发乖张。
动不动就砸盘子摔碗,闹绝食。
我知道,他在闹别扭,他气舒情不来看他。
儿子儿媳也不来看他。
整日对着个小脚女人,散发着陈腐的味道。
沈崇明住院的一个月,我不曾睡过一个囫囵觉。
白天要在医院伺候沈崇明,给他端屎端尿,擦拭身体,忍受着他无穷无尽的坏脾气;
晚上回家要给剩下的人准备一日三餐。
有一天晚上我照镜子,忽然发现自己脸上沟壑横生,苍老成了一片树皮。
但这个家里除了我方寸大乱,其他人的生活依旧有条不紊地进行。
沈崇明住院的第二个月,他可以自己从床上坐起来,也能说话了。
天气好的时候,还叫我搀扶着他,绕着医院走两圈。
他就算是老了,也还是极高的个子,压得我摇摇欲坠,连带着他也前后摇晃。
“你啊,”他似乎颇为无奈,“一双小脚,还不如拐杖。”
他对我,总是平和而克制的,很少有对我高声呵斥的时候。
他会和舒情吵得不可开交,但对于我,总是保持着一种主人家的矜持与疏离。
“崇明,你是崇明?”
对面,一个头发灰白的老人坐在轮椅上,惊喜地叫住了他。
“孟郊?”沈崇明似乎也有些不敢确认,“一别,有二十多年了吧。”
二十多年的挚友未见,总有说不完的话。
孟郊好奇地看了我一眼。
“这是你家的佣人?二十多年前我好像就看她跟在你和舒情身后。你们夫妻俩,够长情的啊,佣人都用一辈子。”
沈崇明笑了笑,没有说话。
“老朋友,打个商量吧。我那护工今天有事回家了,你家这佣人,能不能借我用两天。”
“行啊,怎么不行。”
沈崇明随手拿我做了人情,答应得快速又轻松,像是餐后用牙签剔除牙缝里的菜。
我不止要伺候沈崇明和他的家人,我还要伺候他的朋友。
帮一个不认识的老头擦洗喂饭。
我从医院回来,下了很大的雨,湿了我的鞋子,也湿了我的裹脚布。
我躲在小阁楼里,放开了我的双脚。
脚背高高隆起,脚趾诡异而扭曲地贴着脚掌。
就因为我残缺的脚,就只配得到残缺的爱吗?
我的裹脚布无处悬挂,他们不让我挂在阳光下晾晒,我只能挂在逼仄的窗边。
两条裹脚布在灯下影影绰绰,像是两条上吊的白绫。
天蒙蒙亮,我坐在办事处门口,等着开门。
“同志,”我舔了舔干裂的嘴角,局促道:
“我想离婚,但是登记表,被我弄丢了。”
05
其实是被沈原撕得太碎,我粘不起来。
女同志新奇地看了眼我的脚,又看向了我,随手从抽屉里拿出来一张崭新的登记表,递给我。
我佝偻着腰,连连道谢。
“婆婆你为啥要离婚?公公对你不好?”
“哎。”我局促地点点头,“想一个人过。”
“一个人的日子可不好过,你有什么营生没有?”
好心的姑娘是担心我一双小脚,没男人养,会饿死街头。
“有一个人欠了我很多钱,我准备去讨回来。”
姑娘听了这才放心,“婆婆要不要我帮你填?”
她是担心我不认得字,也不会写字。
我笑了笑,“不用。”
我一笔一划写下了我的名字——萧若水。
路有三千里,春容若水浓。
我这双小脚啊,要走自己的路咯。
第二章 小脚为啥当不了先生
小姑娘凑近了看我写字,很是惊疑的样子。
“婆婆你这字写得也太好了,以前怕不是大户人家的小姐。”
我低头看我写的字,行云流水,潇洒畅意。
沈崇明和舒情都写得一手好字,我想跟上他们,躲在阁楼里,也练了几十年的字。
这也是我出嫁以后第一次在人前写字,为了离婚。
沈崇明出院回家,我做了一大桌菜。
饭桌上依旧没有我的位置。
等他们都坐定,我拿出离婚登记,放在沈崇明面前。
“我要离婚。”
沈崇明抿着嘴,将登记表放在一旁,叹了口气,很是无奈的样子。
“阿水,我们都没有登记结婚,怎么离婚?”
舒情对我们的谈话并不关心,已经拿起筷子大快朵颐。
曾几何时,沈崇明就连多看我一眼,她都要大发雷霆,控诉他的不忠不贞。
我恍然大悟。
原来拜天地、拜高堂、拜夫妻并不算成亲。
原来我和沈崇明自始至终都是路人。
那这四十三年,困住我的,到底是什么呢?
我伸出双手,掌心向上,向他索取。
这是我第一次,对他提出要求。
“既然不是夫妻,那我白白给你们一家干了四十三年活,把工钱给我。”
他觉得荒唐,“你说什么?你照顾自己的儿孙,要什么工钱?”
“他们都叫我阿水。”
他的母亲,他们的奶奶,不是我。
是舒情,是沈崇明登记在册的爱人。
舒情婚后查出来不能生育,沈崇明就让我生了一个儿子。
我和沈崇明僵持不下,舒情忽然捂着肚子,冲进了厕所。
接着是沈原,还有他的妻子。
所有吃饭的人都捂着肚子,叫苦连天。
“你下毒?”沈崇明痛心疾首。
“巴豆而已。你如果再不给工钱,下次掺在饭里的,就不一定是什么了。”
“你走了,就再不能回来。你不要后悔!”
06
我从沈崇明家搬了出来,拿着他给我的工钱,租了个小院子。
小院子杂草重生,我花了两天时间,将院子休憩整齐。
还用竹竿搭了高高的晾衣架。
在阳光最好的地方,我要晒我的衣服,晒我的被子,晒我的裹脚布。
屋子不大,我却置办了一个很大很大的桌子,以后是要交朋友的。
要和朋友四邻围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
我还有了书柜,有了正儿八经的床。
离开了沈崇明以后我才发现,原来我最喜欢吃的,是包子。
难怪我以前总是熬夜蒸了一屉又一屉。
这天家里来了两个小偷,一人偷了我两个包子。
我拿起笤帚将他们赶到院子里,才发现是沈崇明的孙子和孙女。
包子塞进嘴里,鼓鼓囊囊的,像是偷灯油的小老鼠。
“为什么来我这里偷包子?”
我弯着腰问他们。
哥哥说:“因为饿,阿水你什么时候回来呀?新来了两个佣人,她们做饭都不好吃!”
我摇了摇头,“我不会再回去了。”
妹妹鬼灵精怪,眼睛滴溜溜转。
“那......我和哥哥以后能找你吃饭吗?”
我点点头,“你们放学路过,可以来这里拿两个包子吃。”
两个小家伙儿每天都来。
最开始几天,他们吃到刚出锅的包子,就很开心。
可没过多久,便又开始挑剔。
顶着一双脏手,在每个包子面皮上留下漆黑的指印。
在物资匮乏的日子里,吃一半丢一半。
“阿水,怎么每天都是包子,吃都吃腻了!”
很快,我就听到了同样的抱怨。
我将碗重重一放,第一次对他们发了火。
“什么阿水,你们应该叫我奶奶!再不济,也该叫声婆婆。”
“我才没有你这样裹小脚的奶奶呢!”
小小的少年涨红了脸,恨不得蹦三尺高。
“那你们以后都不要来了,再也不要来吃我的包子。”
“谁稀罕!”
他们走了,我一个人吃掉了被弄脏的包子。
吵架的第二天,他们还是来了,没有进门,偷偷砸破了我的窗户。
第三天,又弄坏了我的门......
第四天,我在街角捡到了一只快要饿死的狗。
站起来有一人多高,却饿得像是一根油条。
他们说,它叫阿黄,因为太能吃,主人不要它了,也不让它回家。
它也不走,就守在这儿等主人回心转意。
怎么这么窝囊?
我“啧”了一声,把它带回了院子,喂它包子吃。
“你以后,就跟着我吧。”
它摇了摇尾巴,我就当它同意了。
只是......阿黄这名字,和阿水一样,太不吉利。
正值日暮,橘色余晖披在他金黄色的毛发上,像是一块闪闪发光的黄金。
这么一条好狗,能吃能喝,威风凛凛,是看家护院的好手。
可不就是我在街上捡到的黄金?
“从今以后,你就叫捡金。”
不一会儿,捡金就帮我赶走了准时到访的不速之客。
07
两个小孩子头一次吃了瘪,回家就哭哭啼啼地向家长告状。
说阿水养了只大狼狗,看到他们就咬。
沈原连夜砸开了我的门。
“阿水,你就这么翻脸不认人?”
“两个孩子是你带大的,你怎么忍心放狗吓唬他们?要是留下阴影了,你能负责吗?”
“你家两个孩子天天在我这儿糟蹋粮食,还砸坏了我的窗户,踢坏了我的门。”
我将罪证一一展示给他看,“既然来了,正好,赔给我。”
沈原找回了理智,意识到自己被那两个小坏蛋摆了一道。
话锋一转,带着些许可怜。
“阿水,回去好吗?你走以后,爸妈吵得越来越凶,没人敢去劝架,佣人来来走走,七八个了,没一个称心如意的。”
“哦,关我什么事。”
我迎着他的目光。
“我不是谁的妻子,不是谁的母亲,不是谁的奶奶,为什么要是谁的佣人?”
“你们一家,是好是坏,跟我没有关系。”
夜深人静,我的声音不大,却传得清晰且遥远。
沈原狼狈地张望,让我小声一些。
“嘘!低声些,被人听见,丢人现眼!”
捡金看他不顺眼,冲他吠了两声。
他正愁有气没处撒,一脚将捡金踹的老远。
“你敢打它!”
我抄起笤帚,重重打在沈原身上。
“你算什么东西,竟然打我的狗!”
“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你是老娘生的,处处嫌弃老娘,狼心狗肺的破玩意儿!”
我追着沈原跑了三条街。
连打带骂,他越不想让人知道,我偏让所有人都知道。
他沈原,有个小脚的娘!
08
我照常出门,多了不少人对我指指点点。
说什么的都有。
说我是弃妇,是童养媳,被人始乱终弃......
我走到哪儿,议论就跟到哪儿。
街角新开了个扫盲班,缺一个教书先生。
我去应征,负责招人的两个男人看着我笑。
我写了满满一黑板行书。
“我这水平,能教人不能?”
“能是能,”其中一个男人道,“可你一个女人家家的,还是个小脚,不好好待在家里,相夫教子,抛头露面算是咋回事?”
我指了指墙上挂的横幅和大字报。
“为人民服务的妇女,为建设国家贡献良多!”
“不分男女的朝阳事业,让妇女也能担当重任!”
“......”
我问:“这些是假的吗?我不是妇女吗?我不能当教书先生吗?”
“不是......只是你一个小脚当先生,是从来没有的事儿。”
“我是小脚,那又怎么了?”
“从来没有的事儿,就是错的事儿吗?”
“我的裹脚布裹在脚上,你们的裹脚布裹在眼睛上!”
我走到桌边一屁股坐下。
“去!把你们领导找来,我要和他说道说道。”
09
领导是个女同志,看见我写的字,当即拍板,让我去教扫盲班。
上课的第一天,我穿着新扯的布做成的衣裳,抹了很多头油,摇摇晃晃走进了课堂。
里面有二三十个男人,没有一个女人。
所有的男人都盯着我的小脚,哄堂大笑。
“噗!果真是新时代了啊,小脚女人也能出来教书。”
“诶?咱们是不是要叫她先生啊,小脚先生?”
“哈哈哈,哈哈哈哈!”
也不知道是哪个男人“嗬——呸”了一口痰,之后骂骂咧咧。
“奶奶个球儿,这年头谁都能教书了,老子走了!”
“一个小脚,能教大家伙什么?怎么裹小脚吗?”
“散了散了,在这儿听她上课,还不如回家种地。”
很快我的学生就走光了。
我对着空无一人的教室,讲了一整天的课。
下课以后,我提着蓝布兜回家。
舒情提着行李箱站在院门前,捡金冲她龇牙咧嘴。
“阿水,我离婚了。”
有一瞬间,我以为我的耳朵也不好使了。
她又重复了一遍,“我和沈崇明离婚了,我实在想念你做的饭菜,就来了。”
“你们怎么样,和我没有关系。我一点儿也不好奇。”
好吧,还是有点儿好奇。
“捡金,让她进去吧。”
捡金这才悻悻地让开了路。
我给舒情煮了碗面,她呲溜溜地吃了个底朝天。
“祖国建设需要大批科技人才,我向组织申请去西北科研,他却扣下了我的报名单,动用关系不让我走。”
“为了他,我教了一辈子书,文科非我所长,我也在讲台上讲了一辈子。”
“年少亦有凌云志,到头来抵不过柴米香。这是我实现理想唯一的机会了。”
“我一定要去大西北!”
烛光摇曳,她说的掷地有声。
影子倒映在墙上,如此坚决,如此浓重,与深夜里埋头演算的身影重叠。
“这么些年,我对沈崇明失望透顶。曾经我们是革命伴侣,确曾相濡以沫,只是现如今已经分道扬镳。”
她喟叹一声,从包里掏出几张粮票,“阿水,多谢你的款待。”
我对舒情的感情很复杂。
她抢了我的男人和家人。
但反过来,何尝不是我抢了她的男人和家人?
时代的洪流滚滚向前,我们每个人不论贫穷还是煊赫,都只是其中的一粒沙。
我把粮票还给她。
“我这里不是面馆,不做你的生意。也不是佣人,不接受你的施舍。”
“你吃了我的面,要用劳动来抵。不劳者不得食。”
舒情在我这儿拖地又刷碗。
我点着煤油灯,备明天的课。
舒情干完了活,好奇地凑了上来,问我在做什么?
我慢吞吞的回答:“在备课。我现在是扫盲班的教书先生。”
“哈?”她很惊讶地样子,挺直了腰。
我以为会在她的脸上看到轻视与鄙夷,却不想,读到了赞叹。
“阿水,新时代的女性,就应该这样。”
“舒情,”这是我第一次叫她的名字,“不要再叫我阿水,这不是我的名字。”
“那要叫你什么?”
舒情很是困惑的样子。
也是,在过去的四十三年里,我一直是围着灶台转的小脚阿水。
“我叫萧若水。你可以叫我萧先生,时兴点儿叫萧老师,也可以叫我萧女士。我们关系微妙,就不必叫我若水了。”
她懵懵然地点了点头,“好吧,若水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