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面的空气,真新鲜。
我感觉自己,捡回了一条命。
44
我把叶陵这个大麻烦丢给了国家,一身轻松。
我卖掉了原来那个山头上的破道观,用那笔钱,在京城里买了一座小宅子。
我遣散了大部分仆人,只留下春桃一个。
我每天的生活,就是喝茶,看书,逛街,听戏。
我努力忘记叶陵这个人,努力忘记那本破书的剧情。
我只想当一个平平无奇的富婆,安安稳稳地活到老。
但是,麻烦总会自己找上门。
每个月的十五,都会有一个面无表情的锦衣卫,出现在我的门口。
他什么也不说,只是交给我一封信,然后就走。
信是甄复派人送来的。
信上,只有寥寥几行字,记录着叶陵在锦衣卫训练营里的情况。
“戌狗,入营一月。与同伴斗殴,断三人肋骨,自身无伤。”
“戌狗,刑讯训练,满分。能面不改色将犯人凌迟三百六十刀。”
“戌狗,野外生存,独自一人,猎杀一头猛虎。”
“戌狗,忠诚度测试,通过。被注入致幻剂,唯一喊出的名字,是‘师尊’。”
看到最后一句,我手里的茶杯,差点没拿稳。
我感觉,我不是甩掉了一个麻烦。
我是亲手,把一只小狼狗,喂成了一只来自地狱的恶犬。
而且,这只恶犬的项圈上,还刻着我的名字。
春桃看我脸色不好,担心地问。
“小姐,您怎么了?”
我摇摇头,把信纸凑到烛火上,烧成了灰。
“没事。”
我安慰自己,没事的。
他在锦衣卫的大牢里,我在外面逍遥快活。我们俩,这辈子都不会再见面了。
他在里面受苦,我在外面享福。
这很公平。
我不知道的是,我每一次烧掉信纸的举动,都会被原封不动地,汇报给甄复。
甄复会把这些情报,又原封不动地,告诉那个正在经历脱胎换骨般训练的少年。
每一次,少年听到“她把信烧了”这五个字,脸上都没有任何表情。
只是,他下手训练的时候,会比上一次,更狠,更疯。
他要把自己,磨成一把最锋利的刀。
因为,只有最锋利的刀,才有资格,回到主人的身边。
哪怕,那个主人,已经抛弃了他。
5
三年。
整整三年。
我过了三年安稳日子。
京城里,我已经是一个不起眼的存在。没人记得,我曾经是那个名动一时的苏将军的女儿。
我也快忘了,我曾经亲手把一个少年,送进了人间地狱。
这三年,我再也没有收到过锦衣卫的信。
我以为,叶陵可能已经死在了某个残酷的训练里。
或者,他已经彻底忘了我。
不管是哪种结果,对我来说,都是好事。
直到那天,我照常去京城最大的茶楼听书。
说书先生正讲到精彩处。
“话说那北境第一杀手‘雪狼’,潜入京城,连杀三名朝廷大员!圣上龙颜大怒,下令锦衣卫彻查此案!”
“锦衣卫指挥使甄复,派出了他手中最神秘、也最可怕的一张王牌!”
“这张王牌,没有名字,只有一个代号——阎王!”
我心里“咯噔”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