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下我一个人站在原地,嘴角那一点微湿的、滚烫的触感,在夜风里迅速变凉,却烙进了皮肤底下。
从那以后,十年。
十年,足够一个少年褪去所有青涩,在名利场里打磨得棱角分明,游刃有余。他大学,创业,乘风而起,一步步走上云端。我们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少,距离却肉眼可见地越来越远。
他不再是我能轻易拍着肩膀打招呼的少年。
他成了周总。
只是他每次谈成一个大项目,或是压力大到无法排遣时,总会找我。通常是深夜,一个简短的信息,或是一个带着醉意的电话。
然后他会出现在我能到达的某个地方,酒吧的角落,或是他公寓楼下。他身上的高级西装染着酒气,眼底带着疲惫和成功人士特有的疏离,但看到我时,那层坚硬的壳会稍微软化一些。
他依旧只敢在醉酒后吻我。
每一次,都是酒气氤氲。每一次,他的吻都带着一种近乎绝望的力度,像是要从我这里汲取某种活下去的空气。每一次,他都会在第二天醒来后,用冷静克制的语气说:“昨晚喝多了,抱歉,梅姐。”
一遍一遍,周而复始。
我看着他身边的女伴换了一个又一个,每一个都家世相当,光彩照人。我看着媒体捕风捉影,编写着他的风流韵事。我看着他越来越成功,也越来越沉默。
我们之间,隔着的早已不是那四岁的年龄差。是云泥之别,是彻彻底底的两个世界。
直到林家小姐的出现。
门当户对,珠联璧合。真正的天之骄女。
他带着她见过一次朋友,也在那家咖啡馆。我恰好就在邻桌。他看着她的眼神,温和,尊重,带着商业伙伴般的默契笑意。那是他清醒时,看一个合适结婚对象的眼神。
他看见了我,目光短暂地交汇,他几不可查地顿了一下,然后自然无比地移开,替林小姐拉开椅子,动作体贴入微。
那晚,他没有喝醉,没有找我。
我知道,差不多了。
该结束了。这场持续了十年的、无声的凌迟。
婚礼前夜。
城市华灯初上,霓虹闪烁,勾勒出冰冷繁华的轮廓。我接到他特助的电话,声音礼貌而焦急,说周总在“旧巷”酒吧,喝多了,执意要见我。
“旧巷”,是我们最初相遇的那条冷饮店所在的老街,后来改成了清吧。他买下了那里。
我推开酒吧的门,里面空无一人,只有吧台亮着一盏孤灯。他坐在灯下,背影挺拔却孤寂,昂贵的西装外套随意扔在旁边的高脚凳上,领带扯松了,垂在胸前。
空气里弥漫着浓烈的酒味。
听到声音,他回过头。眼底是猩红的醉意,还有一片深不见底的、近乎疯狂的绝望。那眼神不像他,又或者,这才是剥开所有伪装后的他。
“你来了。”声音哑得厉害。
我站着没动:“明天是你婚礼,不该喝这么多。”
他低低地笑了一声,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一步步朝我走来。浓重的阴影笼罩下来,带着压迫性的酒气和一种让我心慌的危险气息。
我下意识后退,脊背猛地抵上冰冷的墙面,再无退路。
他一只手重重撑在我耳侧的墙上,另一只手抬起来,冰凉的指尖几乎要触到我的脸颊,却在最后一厘停住,指尖颤抖得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