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那马就好了,还特亲热地用脑袋蹭我。
从那以后,我在船上的地位直线上升。
没人再叫我“喂”,都客客气气地喊我“谷芽姑娘”。
那个采买的伙计见了我都绕着走,估计是怕我哪天也听懂他在骂什么。
船行了十几天,眼看就要到京城了。
一天晚上,周老大找我喝酒。
他灌了一大口,看着江面,说:“丫头,你这本事,是个宝贝,也是个祸害。”
我没说话。
“到了京城那种地方,人心比这江水还深。你这本事露出来,可能会让你一步登天,也可能让你死无葬身之地。”他转头看着我,“想好了吗?以后怎么办?”
我看着远处星星点点的渔火,也灌了一口酒。
酒很烈,烧得我嗓子疼。
“周大哥,我不想一步登天。”
我说。
“我就是想让那些把我扔下河的人,知道一件事。”
“什么事?”
“河神不收的垃圾,皇帝可能会当成宝贝。”
3
京城,我终于到了。
跟我想象中一样,人多,房子多,规矩也多。
也跟我想象中不一样。
比如,城门口的守卫,看人的眼神,跟赵家村那帮人看我的眼神,一模一样。只不过,赵家村的人觉得我是妖物,而守卫觉得我是乡下来的穷鬼。
周老大本来想给我一笔钱,再帮我找个落脚的地方。
我拒绝了。
“周大哥,你救了我一命,还管了我一路吃喝,够了。剩下的路,我自己走。”
我不是不知好歹。
只是我知道,人情债,最难还。
周老大也没强求,只是拍拍我的肩膀,塞给我一个布包:“这里面是几件换洗的衣服,还有些干粮。丫头,自己保重。”
我点点头,转身汇入了人流。
京城真大。
我走了三天,还没走出东城门那一片。
带来的干粮吃完了,我就去酒楼后面,跟野狗抢吃的。
说起来好笑,我跟狗抢食,居然还占了上风。
因为我能听懂它们吵架。
“那块骨头是我的!我先看见的!”
“放屁!我昨天就在这儿埋伏了!你凭什么抢?”
我走过去,从怀里掏出最后半个干馒头,掰开。
“别吵了,见者有份。你们告诉我,这京城里,哪儿招能跟畜生打交道的人?”
一群狗叼着馒头,吃得嘎嘣脆。
一只缺了半只耳朵的老黄狗,想了想,冲我“汪”了一声。
“皇家马场,那里的管事最头疼。听说新来了一匹西域的汗血宝马,烈得很,伤了好几个驯马师了。皇上都发话了,谁能驯服,有重赏。”
我眼睛一亮。
皇家马场。
这地方,听着就气派。
我按照老黄狗“说”的路线,一路打听,终于找到了地方。
那叫一个气派。朱红的大门,门口两个石狮子,比赵老四家的房子还大。
我刚凑过去,就被门口的守卫拦住了。
“干什么的?要饭到别处要去!”
我理了理身上破烂的衣服,挺起胸膛:“我不是要饭的,我是来应征的。”
守卫上下打量我,笑了:“应征?就你?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这可是皇家马场!你应征什么?给马拔草吗?”
“我能驯服那匹汗血宝马。”我一字一句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