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越来越冷了。
车队里的人,都换上了厚厚的冬衣。
只有我,好像感觉不到冷。
心死了,身体,也就成了一具,行走的躯壳。
一路上,我听到了很多,关于那场战争的传闻。
北狄人,把那场雁门关大捷,当成了他们百年不遇的荣耀。
他们在酒馆里,在篝火边,一遍又一遍地,传唱着他们狄王的英勇,和霍长风的“无能”。
他们编了歌谣,来嘲笑我的长风。
说他,是个银样镴枪头,被他们的狄王,一刀就砍下了脑袋。
我坐在一旁,听着。
脸上,没什么表情。
心里,却像是被无数根钢针,在反复地扎。
赵掌柜看我的眼神,越来越奇怪。
他大概是觉得,我一个大乾的女人,听到自己的夫君,自己的国家,被这样侮辱,还能无动于衷,实在是,太不正常了。
有一次,车队里一个年轻的伙计,听不下去了,跟一个喝醉的北狄人,吵了起来。
结果,被好几个北狄兵,打得头破血流。
赵掌柜赔了很多钱,才把事情平息下来。
晚上,他把我叫到他的马车上。
“沈娘子,”他的语气,很严肃,“我知道你心里苦。但是,这里是北狄。你要是想活命,就把你的那些心思,都给我收起来。”
我看着他,没说话。
“我们是商人,商人,只认钱,不认国。”他说,“你要是再这样一副死人脸,迟早会给我们惹来大祸。”
我低下头,轻声说:“我知道了,赵掌柜。”
他大概是觉得我服软了。
叹了口气,说:“我知道你一个女人不容易。等到了王庭,我会帮你找个好人家。以后,就安安分分地,过日子吧。”
我心里,冷笑了一声。
好人家?
过日子?
我的家,我的人,早就没了。
我剩下的日子,就是为了,让他们,过不上日子。
夜里,我又梦到了长风。
在梦里,我们还住在那座京城的小院里。
他刚从战场回来,脱下一身戎装,正在帮我,给我的那些花草,浇水。
阳光很好,洒在他身上。
他回头对我笑。
他说:“清霜,我总觉得,你这些花花草草,比我那些千军万马,还厉害。”
“为什么这么说?”我问。
“我的剑,只能杀人。但你的这些东西,用好了,能救人。用不好,也能杀人于无形。”他看着我,眼神很认真,“清霜,答应我,永远,不要让你的手,沾上血。”
我从梦中惊醒。
泪水,已经湿了枕头。
长风。
对不起。
我的手,虽然没有沾血。
但我的心,已经,比任何人,都黑了。
6
两个月后,我们终于抵达了北狄的王庭。
和我想象中的,那种游牧民族的帐篷部落,完全不同。
北狄的王庭,是一座,真正的城市。
宏伟,壮丽。
城墙是用巨大的石块垒成的,街道宽阔,两旁的建筑,风格粗犷,充满了异域风情。
这座城市的繁华,是建立在,对我大乾,无数次的劫掠之上的。
他们的财富,都沾着,我同胞的血。
我走在街上,看着那些来来往往的北狄人。
他们穿着绫罗绸缎,佩戴着金银首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