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我以为他已升入云霞之际,他忽然转过头来,目光如电,直直落在我藏身的松树后。
我们的视线在空中相撞。
那一瞬,时间仿佛凝固。他眼中没有欣喜,没有傲然,只有一种深不见底的……怜悯。
像看着一个迷途的羔羊,一个沉沦的蝼蚁,一个被尘世浊泥裹住、永无出头之日的可怜虫。
他看了我足足三息。那目光,比山风更冷,比涧水更深,直直刺进我的骨头里。然后,他轻轻摇头,仿佛一声叹息随风飘散,便再不回头,乘着彩云,直上九霄。
我瘫坐在地,浑身冷汗。
震惊?当然。可更多的,是一种奇异的麻木。
我与他同在这灵秀山中修行七年。他打坐,我砍柴;他诵经,我煮饭;他观星,我守夜。我见过他枯坐三日不动,也见过他为一只受伤的山雀落泪。他清瘦,寡言,眼神却总像能看透人心。
而我,贪杯,好色,心眼小,手脚也不干净——那时便偷过他的铜钱去买酒。
可他从不点破,只淡淡说:“尘缘未了,强求不得。”
如今他走了,带着那悲悯的一眼走了。
我坐在石阶上,望着空荡荡的天空,忽然笑了。
成仙?飞升?那都是他的命。
我陈三,生来就是个俗人。修不了大道,洗不净浊念。他能腾云驾雾,我却连山下集市的酒香都挡不住。
“既然没有那份福气,”我对自己说,“那就做个快活的俗人吧。”
于是,我开始顺手牵羊。
起初只是几文钱,后来是香客的玉佩、金镯。我编造山风卷走、野兽叼去的谎言,看着他们痛心疾首,心里竟有种扭曲的快意。
“你们跪着求仙,求清净,求解脱……可你们的钱,你们的物,不也一样放不下吗?”我冷笑,“我偷你们的东西,和你们求一个虚无缥缈的仙人,有什么区别?都是贪。”
我甚至开始享受这种亵渎。
当女香客湿衣贴身,曲线毕露,我装作慌乱扶起,指尖却故意划过她们温热的肌肤。那一刻,我不是在偷窥,我是在挑衅——挑衅那个在云端俯视我的张真人。
“你看啊,”我在心里对他说,“你飞升了,可这人间,还是我的。”
二十年,我成了灵秀山最“德高望重”的守山人。香客们称我“陈老”,说我面善,说我慈悲,说我身上有仙气。
仙气?
我摸着袖中又一只顺来的钱袋,咧嘴一笑。
那不是仙气,是荤腥气,是铜臭气,是男女之间最原始的、无法洗脱的欲念。
张真人飞升后,那间石屋便成了圣地。他的遗物被信徒们奉为圣物:用过的茶盏供在香案上,坐过的蒲团覆着黄绸,连他洗过脸的铜盆,都被人抢着摸上一摸,说是能去百病。
而那件他常穿的旧道袍,灰白粗麻,袖口磨得发毛,我悄悄藏了下来。
起初我只是在夜里拿出来,披在身上,在空无一人的石屋中踱步。月光洒在道袍上,我仿佛也沾了仙气,背不驼了,腿不软了,连呼吸都变得清冽。镜中映出的身影,竟有几分张真人的影子。
后来,胆子大了。
每逢初一十五,或是香客云集之时,我便偷偷换上那件道袍,再压一顶旧道冠,拄着根桃木杖,在石屋前“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