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松脂在枪身上凝成一层透亮的膜,像给56半穿了件水晶衣。林跃进摸着改装后的枪托,护板贴合掌心,锯短的枪管透着股精干的狠劲,比原来顺眼多了。

“今天天气好,适合进山。”林跃进把枪背在肩上,检查了子弹袋——五发基础弹,加上上次剩的两发,一共七发,省着点够用。

苏媚正在给老炮和铁头套兽皮护甲,闻言手一顿:“真要去?不再等两天?”

“再等,狍子都跑到山那头了。”林跃进弯腰拍了拍铁头的脑袋,护甲在它胸前蹭出“沙沙”声,“就去西沟,王二愣子说那儿有野猪群。”

苏媚咬了咬唇,把最后一根皮带系紧:“我跟你去。”

“你在家……”

“我熟路。”苏媚打断他,拿起墙角的柴刀别在腰后,“西沟那片陡崖我闭着眼都能摸过去,你胳膊还没好利索,总得有人搭把手。”

林跃进看着她眼里的坚持,没再拒绝。多个人确实方便,尤其是苏媚这种熟门熟路的,能省不少功夫。

李大胆和王二愣子早就在村口等着了。王二愣子扛着把开山斧,背上还背着个大竹筐,里面装着绳索、火石和几块干粮。李大胆则提着个药箱,里面是止血草、绷带之类的急救品。

“跃进哥,媚姐,都准备好了!”李大胆眼睛发亮,搓着手一脸兴奋,“昨儿个我去公社供销社换了两斤盐,要是打着大野猪,咱晚上就炖肉!”

“少废话,走。”林跃进率先迈步,老炮和铁头立刻跟了上去,尾巴翘得老高,显然知道要去干正事。

西沟的路比想象中难走。刚下过雨,泥土黏在鞋底,每走一步都“咕叽”作响。两旁的灌木枝子刮着裤腿,拉出一道道白印子。王二愣子走在最前面,挥舞着开山斧劈砍挡路的荆棘,“唰唰”几下就开出条道。

“跃进哥,你看这脚印!”王二愣子突然停下,指着地上的泥坑,“是野猪的,刚踩的!”

林跃进蹲下身,那脚印比巴掌还大,深陷在泥里,边缘带着新鲜的泥土翻痕。他摸了摸脚印:“离得不远,最多半个时辰。”

苏媚凑过来看:“看这尺寸,得有三百斤往上。”

“不止。”林跃进指着旁边被拱翻的树根,泥土飞溅得老远,“是头公猪,脾气躁,獠牙估计能有半尺长。”

他示意众人放轻脚步,自己则端起56半,枪口微微上扬,跟着脚印往密林深处走。老炮和铁头贴地嗅着,耳朵贴在脑袋上,喉咙里发出低低的呜咽,那是发现猎物的信号。

走了约莫一炷香的功夫,前面传来“哼哼”的闷响,夹杂着树枝断裂的脆响。林跃进打了个手势,所有人都停下脚步,屏住呼吸。

拨开眼前的灌木丛,一片开阔的坡地赫然出现。七八头野猪正在拱土找食,其中一头大公猪格外显眼,浑身黑毛像钢针一样扎着,脑袋上的獠牙闪着寒光,体型足有三百五十斤,正用鼻子把一棵小树拱得摇摇欲坠。

“好家伙!”王二愣子压低声音,眼睛瞪得像铜铃,“这要是打着了,够咱屯子吃半个月!”

林跃进没说话,慢慢举起枪。改装后的枪管更稳,瞄准镜里的十字准星稳稳套住公猪的脖子——那里是最脆弱的地方,子弹能穿透动脉,一击毙命。

他调整呼吸,手指搭在扳机上,感受着心脏的跳动。佣兵生涯练就的本能让他忽略了周围的一切,眼里只剩下那个移动的目标。

“砰!”

枪声在密林里炸响,惊得鸟雀扑棱棱飞起一片。

那头大公猪猛地顿住,随即发出一声凄厉的嚎叫,庞大的身躯晃了晃,“轰隆”一声倒在地上,四肢抽搐了几下就不动了。

其余的野猪吓得四散奔逃,眨眼间就钻进密林没了影。

“中了!中了!”李大胆激动得差点跳起来,被苏媚一把按住。

林跃进没放松警惕,端着枪慢慢靠近,确认公猪彻底没了气息,才挥手让众人过来。

王二愣子第一个冲上去,围着公猪转了两圈,用手拍了拍厚实的猪皮:“乖乖,这大家伙,够咱们抬一阵的了!”

苏媚检查了一下弹孔,子弹从脖子穿进,从另一侧穿出,血还在汩汩地流:“枪法真准,一点没糟蹋肉。”

林跃进收起枪,拿出匕首开始放血。他熟练地挑断公猪的颈静脉,黑红色的血液喷涌而出,溅在草地上,散发出浓重的腥气。老炮和铁头蹲在旁边,舌头伸得老长,眼巴巴地盯着流出来的血。

“放干净血,肉才不腥。”林跃进一边说,一边用匕首划开猪腹,小心翼翼地取出内脏。心肝脾肺被他分门别类放在干净的树叶上, 肠子则扔给老炮和铁头,两只狗立刻扑上去撕扯,喉咙里发出满足的低吼。

“这猪油够炼一大坛子了。”苏媚摸着公猪厚实的脂肪层,眼里闪着光,“能吃一冬天,还能抹在皮子上防水。”

李大胆已经找来了几根粗壮的树枝,和王二愣子一起削成简易的抬杠:“跃进哥,媚姐,搭把手,咱把它捆上抬回去!”

四个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三百多斤的野猪捆在抬杠上。王二愣子和林跃进在前头,李大胆和苏媚在后头,喊着号子往回走。野猪太重,压得树枝“咯吱”作响,每个人的额头上都冒了汗。

“歇会儿吧。”林跃进停下脚步,把枪靠在树上,拿出水壶递给苏媚。

苏媚接过来喝了一口,又递给李大胆,自己则掏出帕子擦了擦汗:“这猪是真沉,比我男人上次打的那头重多了。”

“那是,跃进哥枪法好,打的都是大家伙!”李大胆接过水壶,猛灌了几口,“回去我就跟屯子里说,保证他们都得来围观!”

歇了约莫一刻钟,四人继续赶路。快到屯子时,远远就看到村口聚了不少人,都是听到枪声来看热闹的。

“是林小子他们!”有人眼尖,指着他们喊道。

“真打着大野猪了!我的乖乖,这得有三百斤吧?”

“不止!我看最少三百五!林小子真是好本事!”

人群自动让开一条路,七嘴八舌地议论着,眼里满是羡慕和佩服。林跃进面无表情地往前走,苏媚却挺了挺胸膛,脸上带着掩饰不住的骄傲。

把野猪抬到队部的空地上,队长闻讯赶来,看到这么大一头野猪,高兴得合不拢嘴:“好小子!有出息!这野猪够咱队里分好几天了!”

按照规矩,猎到的大猎物要先交一部分给队里,剩下的归自己。林跃进没意见,让队长派人过来分割。苏媚则回家拿来了大盆和刀具,准备处理野猪皮和内脏。

王二愣子和李大胆在旁边帮忙,脸上笑开了花。屯子里的妇女们也赶来帮忙清洗内脏,孩子们则围着野猪叽叽喳喳,像过节一样热闹。

分割好的野猪肉,林跃进留了半扇,剩下的都交给队里分了。野猪皮他自己留着,打算鞣制好了做件皮袄,冬天进山暖和。

回到家时,天已经黑了。苏媚把留出来的野猪肉切成块,一半用盐腌上,一半炖在锅里。林跃进则坐在炕边,仔细擦拭着那杆56半,枪身上的血迹已经被他擦干净,松脂膜在油灯下泛着光。

“今天多亏了你。”苏媚端来一碗炖好的野猪肉,放在他面前,“这肉炖得烂乎,你多吃点。”

林跃进拿起筷子,夹了一块肉放进嘴里。肉质紧实,带着浓郁的肉香,比狍子肉更有嚼劲。他看了眼苏媚,她正低头给自己盛饭,鬓角的碎发垂下来,遮住了半边脸,在油灯下显得格外柔和。

“明天去把野猪油炼了。”林跃进突然说,“给你做双棉鞋,冬天穿暖和。”

苏媚愣了一下,抬起头看着他,眼里闪过一丝惊讶,随即又低下头,嘴角却忍不住往上翘:“嗯,好。”

老炮和铁头趴在炕边,舔着爪子上残留的肉渣,时不时抬头看看炕上的两人,喉咙里发出满足的呼噜声。

窗外,月光透过窗纸照进来,在地上洒下一片银辉。林跃进看着碗里的野猪肉,又看了看身边的苏媚,心里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或许,在这大白山脚下,有这么个家,有这么个“老婆”,也挺好。

他拿起枪,摩挲着光滑的枪托。上面依然没有划痕,但他知道,属于他的印记,已经慢慢刻在了这片土地上。

而他的狩猎之路,才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