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学校的路上,她把钢笔放在口袋里,手一直捂着,生怕碰坏了。公交车颠簸的时候,她会把口袋贴在胸前,像护着什么宝贝。到家后,她把钢笔拿出来,用软布擦了又擦,还在笔帽里塞了一张小小的纸条,上面写着 “别再弄坏啦”—— 字迹练了好几遍,才敢小心翼翼地塞进去。
周一早自习,教室里很安静,只有翻书的沙沙声和笔尖划过纸页的声音。林薇言趁着顾语堂起身交物理卷子的间隙,飞快地把钢笔放在他抽屉里,还特意把笔帽朝外放,方便他看到。她刚坐回座位,顾语堂就回来了。他弯腰整理抽屉时,手指碰到了钢笔,愣了一下,拿起来看了看。
“这是谁的?” 顾语堂转头问陈默,眼里带着疑惑。陈默凑过来,看了看钢笔,一脸茫然:“不是我的啊,我哪有钱买这么贵的笔?你忘啦,我那支还是三块钱的中性笔。” 顾语堂挑了挑眉,没再追问,把钢笔插进笔袋里 —— 他大概以为,又是哪个暗恋他的女生送的礼物。
后来的日子里,顾语堂每天都用那支钢笔做题、写作文。笔尖划过纸页的声音,在安静的教室里格外清晰,林薇言坐在后面,每次听到这个声音,心里就像喝了蜜一样甜。有次语文老师让大家写一篇题为《青春》的作文,顾语堂用那支钢笔写了这样一段话:“青春是窗外的梧桐叶,是课桌上的草稿纸,是不知名的同学送的钢笔,温暖得让人想珍藏。”
林薇言看到他的作文草稿时,眼泪差点掉下来。她知道,顾语堂说的 “不知名的同学” 就是她,可他永远不会知道,这支钢笔背后,是她半个月的早餐,是无数个犹豫的夜晚。
元旦那天,班里办联欢会。顾语堂作为班长,站在讲台上组织活动,白色的衬衫领口系着红色的领结,笑容明亮得像冬日的太阳。他带头唱了首《同桌的你》,声音干净又温柔,台下的女生都在小声尖叫。林薇言坐在台下,看着他和同学们玩 “抢椅子” 的游戏,看着他被陈默推到中间表演魔术(其实就是把硬币藏在手心的小把戏),心里突然涌起一股冲动 —— 她想告诉他,她喜欢他,从高一第一次见他在操场打篮球,阳光落在他身上时就开始了。
她回到座位,从书包里拿出一张淡蓝色的信纸 —— 这是她特意在文具店买的,上面印着小小的梧桐叶图案。她咬着笔杆,一笔一划地写:“顾语堂,我喜欢你很久了。从你帮我捡回掉在地上的笔记本开始,从你在语文课上帮我回答老师的问题开始,从你把伞借给我自己却淋雨回家开始……”
写了又改,改了又写,信纸被揉皱了好几张。有次她写到 “我每天都帮你补笔记”,觉得太直白,又删掉,改成 “希望你永远都能拿到第一”;写到 “我喜欢你笑的样子”,又觉得太矫情,改成 “你的笑容像阳光,很温暖”。直到联欢会快开始时,她才终于写出一封满意的信,把信折成一只纸鹤,放在口袋里,指尖反复摩挲着纸鹤的翅膀,心里既期待又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