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我放弃了千亿家产,和妻子回到她的小县城,过起了普通人的生活,只为遵守对老丈人的承诺。
我每天骑着电动车买菜做饭,成了邻里口中的“软饭男”。
今天小姨子带男朋友回家,一个开着奔驰的富二代,他指着我的鼻子,让我滚出去,别脏了他家的地。
妻子也劝我忍忍,说我们得罪不起。
1
“你他妈的给我滚出去!”
一个穿着范思哲的男人,指着我的鼻子吼。他叫赵凯,我小姨子林静今天刚带回家的男朋友。
他手指上戴的戒指,比我一个月的买菜钱都贵。
“别用你的脏手碰我家的东西,听见没?一股穷酸味儿,熏着我了。”
我刚买菜回来,手里还提着一把小青菜,水珠顺着菜叶子往下滴,落在我十块钱一双的布鞋上。
我老婆林月拉了拉我的袖子,小声说:“陈默,你忍忍,他爸是咱们县的首富,我们得罪不起。”
我丈母娘也赶紧上来打圆场,脸上堆着笑:“小赵,你别生气,陈默就这个样,没什么大出息,你别跟他一般见识。”
她一边说,一边把我手里的菜抢过去,“赶紧去把地拖了,看看这地上的水,小赵这鞋贵着呢,弄脏了你赔得起吗?”
小姨子林静抱着胳膊,靠在她那个富二代男朋友身上,满脸的嫌弃:“姐,你看看你找的这个男人,除了会做饭还会干什么?我们家的脸都让他丢尽了。”
赵凯搂着林静的腰,掏出一串奔驰车的钥匙,在手里晃了晃,斜着眼看我:“废物就是废物,这辈子也就配骑个破电动车。林静,以后离这种人远点,穷是会传染的。”
我没说话。
我看着我老婆林月。
三年前,为了遵守和她爸的约定,我放弃了陈家继承人的身份,跟着她回到这个小县城。
我脱下阿玛尼的西装,换上几十块钱的T恤。
我停掉车库里所有的限量版跑车,学着骑一辆吱呀作响的二手电动车。
我从一个动动手指就能搅动资本市场风云的太子爷,变成了一个每天围着厨房打转的“家庭煮夫”。
邻居们都笑我,说我一个大男人靠老婆养着,是个吃软饭的。
我不在乎。
我只记得老丈人临死前,抓着我的手说:“陈默,我知道你家有钱,有天大的本事。但我们月月是个普通姑娘,她想要的,就是个安稳日子。你答应我,陪她过三年普通人的生活,安安稳稳的,别让她卷进你们那种家庭的漩涡里。”
我答应了。
今天,是第三年的最后一天。
我看着林月,她躲开了我的眼神。
我心里那点仅存的温度,好像被这傍晚的冷风,一下子吹散了。
大约就是这种感觉吧。一颗心,往下沉,沉到无底的深渊里,一点光都看不见。
我把拖把攥在手里,骨节发白。
行,我拖。
2
晚饭桌上,简直就是赵凯的个人演讲会。
“叔叔阿姨,我爸最近刚在市里拿了块地,准备盖个咱们县最高档的小区,到时候给叔叔阿姨留一套最好的。”赵凯一边给丈母娘夹菜,一边说得眉飞色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