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灶膛里,乌黑的煤块稳定地燃烧着,跳跃着橘红色的火舌,不再是往日那几根干草苟延残喘的微光。铁锅里,金黄色的玉米糊糊翻滚着浓稠的气泡,混合着腌萝卜缨子的咸香,热腾腾的蒸汽如同实质般弥漫开来,将屋里的寒气逼退到角落。炕上,家卫和家国并排坐着,脚上崭新的灯芯绒棉鞋隔绝了冻土的寒意,小脸红扑扑的,大眼睛亮晶晶地盯着锅灶,小肚子发出满足的“咕噜”声,不再是绝望的哀鸣。

闵家家坐在热炕头的炕桌前。昏黄的油灯捻得比往日高了些许,光线明亮了许多,清晰地照亮着桌面。崭新的英雄牌钢笔,乌黑的笔身沉稳内敛,笔帽顶端的金色五角星闪着微光。深棕色的碳素墨水瓶敞开着,醇厚的墨香取代了劣质墨水的腥气。厚厚一沓雪白挺括的公社稿纸整齐地码放在一边,右下角的红字“稿笺”显得格外庄重。

他正伏案书写。笔尖在纸上流畅地移动,发出沉稳而连绵的“沙沙”声,如同春蚕食桑,带着一种前所未有的专注和力量。洁白的稿纸上,浓黑的碳素墨水留下清晰、饱满、力透纸背的字迹:

“白嘉轩后来引以为豪壮的是一生里娶过七房女人……”

“头房媳妇是仙草……”

“二房媳妇是南原庞家村人……”

《白鹿原》那沉郁厚重、带着浓郁泥土气息和历史烟尘的开篇,在他笔下稳稳地流淌。他写得很快,也很稳。新笔尖的顺滑和碳素墨水的浓郁,极大地提高了书写的效率和质感。手腕和手臂的酸痛依然存在,冻疮的裂口在持续的摩擦下依旧会传来阵阵刺痛,但灶火的温暖、胃里那份难得的踏实感(中午吃了浓稠的糊糊和一小块真正的玉米饼),以及眼前这崭新的、承载着无限可能的纸笔,都给了他坚持下去的力量。

平均下来,在光线充足、状态良好的白天,他一个小时能写下将近一千字。到了需要点灯的傍晚和深夜,速度会降到五百字左右。一天下来,除去吃饭和必要的休息,他能稳定地完成接近一万字以上字的抄写量。这个速度,是之前用烧火棍在烟盒纸上挣扎、用冻住的旧钢笔在绝望中狂飙时,完全无法想象的。效率的提升,不仅仅是因为工具的改善,更源于一种心境的蜕变,从孤注一掷的搏命,变成了有根基、有方向的耕耘。

然而,这份来之不易的宁静,很快就被打破了。

“吱呀” 破旧的院门被推开的声音格外刺耳。

闵家保刚收拾完碗筷,闻声走到门口。只见邻居王寡妇探头探脑地站在门外,手里攥着两个还带着体温的鸡蛋,脸上堆着讨好的笑容。

“家保兄弟,忙着呢?”王寡妇的声音刻意放得很柔和,“听说…听说了家家的事了!哎呀,可了不得!出息了!咱大队多少年没出过这么有文曲星下凡的人了!这不,家里老母鸡刚下的蛋,新鲜着呢,给家家补补脑子!写文章费神!” 说着,不由分说地把鸡蛋塞到闵家保手里。

闵家保有些手足无措,想推拒:“王婶,这…这怎么好意思…”

“拿着拿着!都是邻居,客气啥!”王寡妇热情地打断他,踮着脚,目光越过闵家保的肩头,使劲往屋里瞅,“家家在写文章呢吧?哎呀,真用功!我看看,看看咱村的文曲星啥样…” 她一边说,一边就要往里挤。

闵家保无奈地侧了侧身。王寡妇进了屋,目光像探照灯一样在屋里扫了一圈,落在灶膛里烧得正旺的煤火上,落在闵家家面前那厚厚一沓新稿纸上,落在那支乌黑发亮的英雄钢笔上,眼神里充满了毫不掩饰的羡慕和好奇。

“啧啧啧,新钢笔!英雄牌的!这得多少钱啊?”她啧啧称奇,声音在安静的屋里显得格外响亮,“还有这纸!真白净!跟咱糊墙的报纸就是不一样!家家啊,你这字写得可真俊!跟印上去似的!”

闵家家握着笔的手顿了顿,眉头微不可察地皱了一下。笔尖悬停在“三房媳妇是南原庞家村人”这一句的末尾。王寡妇身上那股浓重的、劣质头油和汗味混合的气息,以及她大嗓门的聒噪,像一阵浑浊的风,瞬间打破了他刚刚沉浸其中的、白鹿原上那沉郁悲怆的氛围。他深吸一口气,没有抬头,也没有回应,只是强迫自己的目光重新聚焦在稿纸上。

闵家保尴尬地站在一边,不知如何是好,只能干巴巴地说:“王婶,坐…坐会儿?家里乱…”

“不坐了不坐了!”王寡妇摆摆手,目光依旧黏在闵家家和那堆“金贵”东西上,“我就是来送个鸡蛋,看看咱们的大作家!家家,好好写啊!写好了再登报纸,挣大钱!让咱红星大队也跟着沾光!”她意犹未尽地又看了几眼,才一步三回头地走了。

王寡妇刚走没多久,院门又被敲响了。

这次是大队的会计,那个以前看闵家兄弟眼神都带着轻蔑的中年男人。他手里拎着一小捆干透的、引火用的玉米芯,脸上堆着刻意的笑容。

“家保啊,忙着呢?听说家家给《人民文学》写文章,挣了稿费?哎呀,真是给咱大队争光啊!张书记都表扬了!”会计的声音带着官腔,却努力挤出亲近感,“这点玉米芯,引火好用,给你们添把火!写文章是费脑子的事,家里暖和点好!”他把玉米芯塞给闵家保,目光同样在屋里逡巡,尤其在闵家家面前那沓稿纸和新钢笔上停留最久,眼神复杂。

闵家保只能连声道谢。会计也待了一会儿,说了些不痛不痒的恭维话,无非是“好好写”、“有前途”、“为集体争光”之类,才带着探究的眼神离开。

接着,是前院的李老汉,拎着一小把自家晾晒的萝卜干;是隔壁生产小组的组长,送来一小块咸菜疙瘩;甚至还有几个平时跟闵家兄弟几乎没什么来往的半大孩子,扒在门框上,好奇地往里张望,对着闵家家指指点点,小声议论着“就是他”、“写了文章”、“挣了好多钱”、“买了新钢笔”……

小小的土屋,从未如此“热闹”过。门槛几乎被踏破。人们带着不同的目的,好奇、羡慕、讨好、探究,甚至是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窥私欲,涌向这个曾经无人问津、避之不及的破败之家。每个人都试图用一点微不足道的东西(两个鸡蛋、一捆玉米芯、一把萝卜干)来换取靠近“奇迹”的机会,来目睹那个写出“四十九元”稿费的神奇小子,以及那支传说中的英雄钢笔。

每一次门响,每一次寒暄,每一次好奇或探究的目光扫过,都像一根无形的刺,扎在闵家家的神经上。他试图屏蔽,试图将自己重新沉入白鹿原那片古老的土地,沉入白嘉轩娶亲的仪式和宿命里。但越来越难。

“沙沙”的书写声,一次次被打断。思绪,如同被反复惊扰的鸟群,难以归巢。他握着笔的手指,因为烦躁而微微用力,笔尖在纸上留下一个稍重的墨点。他不得不停下来,调整呼吸,努力将那些聒噪的声音和浑浊的气息从脑海中驱逐出去。

他抬起头,目光扫过灶膛里稳定燃烧的煤火,扫过桌上厚实的稿纸,扫过那支崭新的钢笔,最后落在门外那片依旧灰蒙蒙的天空。出名?这就是出名?它带来的不是尊重,而是更深的打扰和无尽的窥探。它像一个巨大的漩涡,试图将他从那张承载着希望的炕桌前拽离。

他深吸一口气,带着煤火暖意的空气涌入胸腔,带着一种沉甸甸的、混合着满足与烦躁的复杂情绪。他重新低下头,目光落在稿纸上,落在“三房媳妇是南原庞家村人”那个未完成的句子上,试图重新连接起被中断的思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