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林知微点点头,心里像压了块石头。她终于懂了父亲临终前的话——“去沈家,把信交给沈砚,他会让你活下去”,哪里是“活下去”,分明是把她送来,做了林家抵债的最后一件物件。

接下来的日子,她果然成了公馆里最不起眼的影子。沈砚很少在家,偶尔回来,多半是深夜,带着一身酒气和白露的香水味,径直上三楼书房,从不会多看她的房门一眼。而白露,几乎每隔两三天就会来一次,有时是陪沈砚吃晚餐,有时是坐在客厅听唱片,她总穿着鲜艳的红裙,像一团火,把整个公馆都照得亮堂又喧嚣,衬得林知微的素净像一层洗不掉的灰。

有一次林知微下楼倒水,正撞见白露靠在沈砚怀里,手指划过他的领带,笑着说:“阿砚,下周的慈善晚宴,你可得陪我去挑件新礼服。”沈砚低头看她,嘴角噙着一丝浅淡的笑意,是林知微从未见过的模样。

林知微攥着水杯的手紧了紧,悄无声息地退了回去。她知道自己不该在意,可那画面像根细针,轻轻刺了她一下。

公馆里的佣人对她客客气气,却总保持着距离。她试着找些事情做,帮张妈择菜,擦拭走廊的栏杆,却总被客气地拦下。“姑娘歇着吧,这些有我们呢。”她们的语气里,藏着对她身份的轻视——一个靠父辈债务苟活的孤女,哪配和沈先生、白小姐相提并论。

她只能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看书,或者对着窗外的石榴树发呆。那棵树长得很茂盛,枝叶几乎要伸进窗里,只是还没到结果的季节。

一个月后,沈砚突然在晚餐时叫住了她。

餐厅里只他们两人,长长的餐桌铺着雪白的桌布,银质的餐具在灯光下泛着冷光。沈砚慢条斯理地切着牛排,头也没抬地说:“下周有个晚宴,穿我让张妈给你准备的礼服。”

林知微握着刀叉的手紧了紧:“我……不想去。”

沈砚抬眼,目光落在她脸上,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嘲讽:“林小姐,忘了自己是来做什么的?”

她的脸瞬间涨红,又慢慢褪去血色。是啊,她忘了。她不是来这里享受自由的,她是来抵债的。父亲的信,恐怕不只是让她暂住,更是把她“卖”给了沈家,任他差遣。

“我知道了。”她低下头,声音轻得像叹息。

晚宴那天,张妈给她换上了一件藕荷色的礼服,领口缀着细小的珍珠,衬得她原本就白皙的皮肤愈发剔透。她看着镜中的自己,陌生得像另一个人。长发被挽成精致的发髻,露出纤细的脖颈,只是那双眼睛里,没有丝毫笑意。

沈砚在楼下等她,看到她时,眼中闪过一丝惊艳,快得让人抓不住。他今天穿了黑色的礼服,身姿挺拔,愈发显得俊朗。而不远处的玄关,白露正靠在门框上,依旧是一身红裙,手里拎着同色系的手包,看到林知微,挑了挑眉:“哟,这不是林小姐吗?穿上礼服,倒像模像样了。”

沈砚没理会她的调侃,只对林知微说:“走吧。”

晚宴在一处私人会所举行,衣香鬓影,觥筹交错。沈砚显然是这里的常客,不断有人过来和他打招呼,语气恭敬又热络。他应付着,偶尔侧过头对林知微说一句“这是李总长”“那是王老板”,像是在介绍,又像是在提醒她注意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