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1 十年痴恋

我爱了周砚白十年,替他挡过刀,为他坐过牢。

他却搂着新欢笑我:「这种杀人犯,也配说爱?」

后来我死在那场大火里。

遗物只有一本烧焦的日记,第一页写着:

「今天又有人骂他是杀人犯的儿子,我捅了那人三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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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梦见那个巷子了。

雨水混着铁锈的味道,黏腻腥咸。十六岁的周砚白被七八个人围在墙角,拳脚像雨点一样落在他身上,他却一声不吭,只是用那双黑得吓人的眼睛,死死盯着为首的那个黄毛。黄毛嘴里不干不净地骂着:“杀人犯的儿子!野种!你瞪什么瞪?”

然后,我就冲了上去。

记忆在这里总是模糊的。只记得冰冷的刀锋划破皮肉的刺痛,记得温热的血糊了满手,记得黄毛杀猪般的惨叫,和周砚白骤然缩紧的瞳孔。世界安静了,只剩下粗重的喘息和雨水敲打青石板的声音。周砚白扶住摇摇欲坠的我,他的手在抖,声音也在抖:“沈知意,你疯了?!”

是啊,我疯了。从十五岁第一次看见他,看见他独自一人对抗整个世界的孤绝背影时,我就已经疯了。

十年了。

我从监狱里出来,已经五年。那三年牢狱生涯,像一道深刻的烙印,将我和正常的世界彻底隔开。而我用这道烙印,换来了周砚白这十年看似安稳的风光。

可他呢?

我坐在出租屋冰冷的椅子上,看着窗外繁华的霓虹。这间屋子很小,很旧,唯一鲜亮的颜色,是窗台上那盆快要枯死的茉莉。周砚白不喜欢花花草草,他说麻烦,矫情。可很多年前,他曾在某个夏夜,摘下一朵带着露水的茉莉,笨拙地别在我散乱的鬓边。那时他的眼神,是温软的。

电话响了,屏幕上跳动着“阿砚”两个字。我的心习惯性地揪紧,又迅速沉下去。他很少主动打电话给我,除非是喝醉了,或者……需要我去处理某个“麻烦”。

我接起来,声音尽量平稳:“阿砚。”

“过来,‘夜色’。”他的声音带着微醺的醉意,背景是嘈杂的音乐和娇媚的笑声,不容置疑,“开车来接我。”

他甚至没问我现在方不方便,有没有空。在他眼里,我永远是那个召之即来的沈知意。

“好。”我一个字多余的话都没有。十年了,我早已学会不去问,不去争。

挂了电话,我套上那件洗得发白的牛仔外套。镜子里的人,脸色苍白,眼神沉寂,只有左边眉骨上那道浅浅的疤痕,提醒着过往的激烈。二十五岁,却好像已经过完了一生。

2 包厢羞辱

“夜色”是周砚白常去的会所,纸醉金迷,声色犬马。我推开沉重的包厢门,一股混合着酒精、香水和高档雪茄的浓烈气味扑面而来。光线昏暗迷离,沙发上男男女女纠缠嬉笑。周砚白坐在正中间,衬衫领口敞开着,露出精致的锁骨。他怀里偎着一个年轻女孩,女孩穿着亮片短裙,妆容精致,正娇笑着往他嘴里送樱桃。

那是最近很火的一个小模特,叫Lily。我认得她,周砚白这半年来身边最得宠的新欢。

我的出现,像一滴冷水滴进了滚油里。包厢里的喧闹瞬间静了几分。各种目光落在我身上,好奇的,鄙夷的,同情的,幸灾乐祸的。我早已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