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切说,一个美得不像阳间人、眼神却冷得能把我天灵盖掀开的女人。
她开口第一句,就把我十年寒窗踩成渣:
“柳长安,你把我写死三次,现在,我来杀你。”
我当场懵了。我写死她?我他娘连她是谁都不知道!
直到她从袖里抽出一卷泛黄的稿纸——那是我十七岁落榜后,喝醉酒胡乱写的野史外传,主角是一个叫“玄玑魔尊”的大反派,人挡杀人佛挡杀佛,最后被我安排万箭穿心、尸悬城门、乌鸦啄成筛子。
我醉醺醺写完后,随手扔灶膛,不知怎的竟落到她手里。
“玄玑魔尊……是你?!”我声音劈叉,像被踩了尾巴的鸡。
她抬手,冰凉的指尖点在我喉结上,微微一勾:“正是本座。本座在幽冥等了三年,等你把本座写活,结果你倒好,又添一笔——‘玄玑尸骨被野狗分食’。你说,我该怎么谢你?”
我脑袋嗡的一声,只剩一个念头:
——完了,这次不是考不考得中的问题,是能不得能活到放榜的问题了。
可求生的本能比八股文还熟练,我噗通一声跪下,抱住她大腿,鼻涕眼泪一起飙:
“魔尊姐姐!不,魔尊奶奶!我重写!我立刻重写!我给你加戏!加到你满意为止!”
她垂眼看我,像看一只在脚底板乱蹭的瘸腿耗子,半晌,忽地笑了:
“行。本座给你一夜。明晨鸡鸣前,我要看到新稿——本座要称帝,要四海称臣,要……”
她顿了顿,眼神在我脸上溜一圈,慢悠悠补上:“要你做本座后宫第一男宠。”
我当场虎躯一震,差点把隔夜的面疙瘩吐出来。
男宠?我柳长安堂堂七尺……呃,七尺差一点,但好歹带把儿的读书人,给你当后宫?
可我抬头,对上她那双“敢说个不字就让你血溅三尺”的眸子,立马把节操咽回肚子,小鸡啄米似的点头:
“写!我写!别说男宠,让我当洗脚婢都行!”
她满意地松手,一撩衣摆,大马金刀坐在石供桌上,顺手把破庙半截蜡烛点亮。烛火一跳,我这才看清——她身上那哪是衣裳,分明是玄铁织的战袍,袖口绣着暗红云纹,像凝固的血。
“愣着干嘛?”她屈指敲桌面,“笔墨伺候。”
我忙不迭从包袱里掏出笔墨纸砚,因为紧张,磨墨的手抖成筛子,墨汁溅了一脸,像刚从煤窑里爬出来。
她支着下巴看热闹,嘴角勾着笑,像猫看耗子玩尾巴。
我一边写,一边在心里嚎啕:
柳长安啊柳长安,你梦寐以求的不就是“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吗?
这下好了,登是登了,登的是魔尊的床榻!
可笔尖一落到纸上,我人就魔怔了——
写什么?怎么写?
让她称帝,那得先把我朝皇帝写死吧?
让她四海称臣,那得把满朝文武写成饭桶吧?
让她收我进后宫……我他娘连姑娘手都没摸过,怎么写风月?
我抓耳挠腮,憋得满脸通红。
她也不催,就一下一下敲桌面,敲得我心跳跟着打鼓:咚、咚、咚——